【芦海清案件判了吗】杀人者患郁郁症负部分责任?
2016年4月17日,在川师成龙校区事发地点学生公寓东苑2栋外看到,学生出入正常,事发公寓加强了安保。楼门口有2个门卫看守,从东苑2栋通往舞蹈学院的小路另有一名保安巡逻,而对面女生公寓楼则只有一个门卫值班。
2016年3月27日晚上11点50分,正在川师大成龙校区宿舍玩电脑的大一学生芦海清被室友滕刚(化名)叫到了旁边的学习室,当人们再次见到芦海清的时候,他已经身首异处。2015年考入四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音乐表演专业的芦海清今年21岁,来自甘肃白银的他,不但与滕刚是同专业的同学,也是同乡。
一份由成都航天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显示,芦海清系头颈离断伤致死,全身50多处刀伤。四川师大杀人案凶手极其残忍,将死者头颈砍断,身首异处,惨不忍睹。2016年3月28日,滕飞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事发15天后,芦海清的骨灰被家人带回白银老家。
距离案件发生已逾半月,犯罪嫌疑人滕飞的家属始终没有联系过芦海清的家人。2016年4月17日下午,芦海清的堂哥芦海强与犯罪嫌疑人滕飞的家属通了电话。这是事发后涉事双方的第一次沟通,电话是芦海强按照犯罪嫌疑人父亲的号码主动打过去的。
“他(滕飞)妈妈接的电话,大概通话了半个小时。”同日,芦海强向成都龙泉驿区公安分局询问案件调查进展时,被告知需通过律师才能得到答复。已有律师愿意无偿代理该案,芦海强说自己与犯罪嫌疑人家属都在等待案件“走完程序”。
警方已经做出对川师大杀人案嫌犯的精神鉴定,鉴定结果为患抑郁症,对2016年3月27日刑事案件负部分刑事责任。据受害者家属代理律师陈逢逢称,芦家对鉴定结果表示不服,要求再次对滕飞进行精神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