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秦皇岛市海港区区委书记张经华
为城市的基础单元,社区承担的职能越来越多,在维护稳定、发展经济、调节人际关系等方面的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加突出。可以说,没有社区的和谐,就没有一个城市的和谐,也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和谐。因此,以开展文明和谐社区创建活动为抓手,不断提高社区的综合管理能力,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记者:在您看来,目前社区建设中存在哪些突出问题?或者说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还有哪些现实的差距?
张经华:各个城市的社区建设虽然起点不同,特色各异,但从总体上看,普遍存在着一些共性的问题和不足。比如,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社区机关化、行政化倾向依然严重,社区居委会与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的关系尚未得到根本理顺,社区内脏、乱、差的问题仍很突出,社区服务水平有待改善,等等。
这些问题,有的是积淀已久的老问题,有的是在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需要我们在工作中区别对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其中有些问题,比如如何更好地实现居民自治等,更需要我们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工作中深入地研究和探索。
记者:搞好社区建设,离不开政府的领导和推动,更要发挥好居民自治的作用。这两者的关系如何摆布?
张经华:在这方面,首先要牢固树立尊重居民主体地位的意识,真正把自治的权力交给居民;其次要解决好政府职能中的“越位”和“缺位”问题,做到既不放任自流,又不包办代替。这当中,政府如何定位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必须高度重视。
我们区在社区建设工作中,将政府的作用定位于整体规划、公共产品提供、宣传发动、引导规范、目标任务设置等方面。比如,确定了“管理科学、民主健全、精神充实、环境良好、和谐舒适”的新型社区建设目标;制定了2006至2008年间全区文明和谐社区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组织实施了四大工程,规范社区管理模式、完善社区共驻共建运行机制、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较好地做到了到位而不越位,既保证了对社区建设的领导,又保证了居民的民主权利,调动了居民的积极性。
记者:按照国家的规定,社区建设工作归民政部门主管,但其本身又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几乎涉及到所有部门,所以,各部门相互协作、齐抓共管是非常必要的。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做到这一点?
张经华:民政部门难以组织、协调其他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社区建设,这的确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主要领导重视是一个方面,但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机制和体制的创新。新时期社区管理是以“块”为主的属地化管理,所以,我们必须从这一特点出发,坚持共驻共建,建立各单位各部门共同参与、多方投入、共驻共建的新机制。这样,才能形成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生动局面。本报记者 宋柏松 安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