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声音 | 北京医院院长曾益新院士:医改的最大受益者是患者
“看病贵”,这是人们对于生病就医的普遍感受,持这种观点的人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媒体也一直在报道着各种各样因为“看病贵”所引发的医患纠纷。
对于看病贵,曾院士的看法是:“我们一些地方的医疗服务价格已经十多年未做调整,价格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背离了市场价值,而医疗技术的强度、技术含量以及医护人员的劳动都没有在价格上很好地反应出来。如果与国外相比,绝对价格是非常低的,特别是医疗服务价格,在中国的医疗费用支出中,医疗服务这一块占的比例很小。”
曾院士认为,价格贵不贵是个相对的概念,重要的是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的比例如何。建立医疗保险就是要设立一个疾病风险分担机制,由个人、单位和国家共同支付一定的费用组成公共资金池,谁生病了,就从这个池里来支付费用,而不是完全由个人负担,等于把不可预测的疾病风险分摊到群体里面,从而增加了个人或家庭抵抗疾病所带来的经济风险的压力。
医疗保险不仅要考虑筹资,还有建立科学合理的付费机制,引导医疗机构往正确的方向发展。目前我们实行的是按项目付费的机制,也就是说医院为病人做的诊疗项目越多,收取的费用也越多,在这样的背景下,单纯提高服务价格,可能会带来很大的副作用,做得不好,又会变成过度医疗的诱导器。
这次四部委《通知》要求,各地要围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统筹考虑取消药品加成及当地政府补偿政策,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重点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在此基础上,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腾出空间,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什么价格该提,什么价格该降,《通知》中政府的目标已经很明确。
关于付费体系,曾院士告诉记者,现在有几种新型的付费方式,譬如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都是从机制方面进行的探索,这些探索就是希望在医疗改革以后,能更好地防止过度医疗现象的发生。比如按人头付费,如果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的是2万人口,对于这个中心的绩效评价就是以这2万人口的健康程度来做为评价标准,生病的人越少绩效越高,而不是以打了多少次针、输了多少液、做了多少检查来进行简单的评价。
反之,如果在按项目付费的基础上单纯提高服务价格,病人越多,医院越高兴,这是不可取的。所以说理顺医疗价格是一个系统工程,一定要综合考虑,缺一不可。
曾院士认为,对于基层医疗,一般按人头付费加按项目付费比较合适,对于县域内的医疗机构,可以整合到一起,以总额预付加按人头付费的方式,绩效考核就依据居民的健康状态来考核。他说:“假如我是县里整合后的总院长,我会派最优秀的医护人员到基层去做疾病预防工作,还会给予最高的待遇,只有上游的工作做好了,发病的人少了,下游的压力才能减轻,百姓在看病上花的钱减少了,医院的成本自然就会降下来,其利润就提高了,这就实现了医院与百姓的愿望一致。
关键是要有这样的机制,让基层的院长必须这样做,并且带出一支好的医疗队伍。曾院士告诉记者,深圳的罗湖区正在探索此项机制,用属地居民的健康指标来考核基层医院的绩效,这样可以有效缓解看病贵的问题。
对于大医院而言,曾院士认为则适用于按病种付费加某些方面的按项目付费。因为大医院无法固定患者人群,比如一个患者来医院诊疗,在遵守诊疗规范的情况下,进行检查和治疗,然后按病种付费,由政府来监督你是不是合乎标准。
比如一个单纯甲状腺癌的诊疗费用是3万元钱,在遵守诊疗规范的前提下,医院会尽量缩短住院的时间,在住院之前把手术所需要的检查都做完,在做完手术后尽量让病人尽快恢复,这个前提就是把手术做的更加精细,在手术的过程中尽量少用价格较高的耗材与药品,在3万的范围内控制成本,提高效率。
病人的需求与医院的追求二者尽量达成一致。病人的需求是住院时间少,创伤小,花费尽量少,恢复得快。医院追求的是控制好成本,提高医疗质量,口碑也会好。
如果健康管理搞好了,大家都少生病或者不生病,那么医院还怎么盈利呢?曾院士说,政府给医院一个总的预付费用,比如深圳市罗湖区,假定去年总的投入是10个亿,由于内部机制的调整,可能还可以省出了一部分经费,用于提高医务人员的待遇,这就进入了一种良性循环的状态,这样持续下去会越来越好。
按照总预付费的方式,比如罗湖区医院就会去购买性价比更好的药品,或者在政府招标采购的药品中,选取性价比更高的药物,而不是只选贵的。例如以前抗生素要给病人打7天,现在可能只打3天就可以了,省的钱就是医院的钱。
这样一来,会不会有偷工减料的情况发生?曾院士回答:“所以我们强调一定要有诊疗规范,还要靠政府的严格监督。此外,保险公司也必须负起监管的职责。保险公司有三大职责,筹资,定规范(病该如何治,开什么药)和监督。保险公司可以应用专门的软件,配备专业人员,如果治疗方案与诊疗规范不匹配会被系统自动打回,对于特殊的疾病案例则要同专家商量解决。
曾院士谈到了扁鹊三兄弟从医的故事,魏文王问名医扁鹊说:“你们家兄弟三人,都精于医术,到底哪一位最好呢?”扁鹊答说:“长兄最好,中兄次之,我最差。”文王再问:“那么为什么你最出名呢?”扁鹊答说:“我长兄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发作之前。
由于一般人不知道他事先能铲除病因,所以他的名气无法传出去,只有我们家的人才知道。我中兄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初起之时。一般人以为他只能治轻微的小病,所以他的名气只及于本乡里。而我扁鹊治病,是治病于病情严重之时。一般人都看到我在经脉上穿针管来放血、在皮肤上敷药等大手术,所以以为我的医术高明,名气因此响遍全国。”
曾院士说,小故事折射出大道理,从医术上来说,事后控制不如事中控制,事中控制不如事前控制。但现实生活中,我们更多的是注重事后控制,而很少注重事中、事前控制,如果能够少得病或者有病早发现,病人少受罪,还能减少医疗费用的支出,何乐而不为?这也是我们医改要达到的基本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