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杰浦江国税 浦江县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入开展2015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通知
为了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县局决定2015年继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
一、2014年“春风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为进一步落实在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提出的“三个三”要求,县局于2014年2月部署开展“春风行动”,着力解决在办税效率、税收执法、行政审批、政策落实、行业风气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努力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
特别是推出《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使“春风行动”措施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取得了“春风送暖、扎根开花、秋收硕果、持续推进”的成效,得到了全县纳税人的支持和认可。
二、深入开展“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
(一)深入开展“春风行动”是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内在要求。作风建设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松一松就可能前功尽弃,教育实践活动基本结束了,为纳税人服好务这根弦不能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持续努力,久久为功,切实做到善始善终、一抓到底。
(二)深入开展“春风行动”是深化减负提效提升服务质量的必然选择。“春风行动”开展以来县局出台了一系列减负提效的服务措施,但与纳税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相比还存在差距,纳税人最为关切的税收政策确定性、执行政策一致性和减轻办税负担等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需要不断从制度、机制、服务内容等方面加以改进,打造“春风行动”升级版。
(三)深入开展“春风行动”是拓展纳税服务深度和广度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正面临着新变化,高水平引进来、大规模走出去正在同步发生,需要以更加宽广的视野和思路拓展“春风行动”内涵,创新税收服务的方法和措施,为经济发展新常态提供良好税收环境。
三、行动内容
(一)简政放权
1.稳步推行税收业务工作规范。实施专项业务规范,分项推出出口退税管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一般反避税管理、车购税管理、成品油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取消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改革等措施;全面推行纳税服务规范,3月1日起在推行纳税服务规范2.
0版,并对纳税服务规范进行调整完善;稳步推行税收征管规范,4月1日起试行税收征管规范1.0版。加强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和专项业务规范的有机衔接、相互咬合、互促互进。做好信息系统升级维护,保障规范措施落地执行。(时间安排:2015年2月1日开始;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纳税服务科、进出口管理科等业务主管部门。)
2.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权为突破口,先期推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公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根据总局的统一部署,公开其他批次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目录。根据上级部门部署,推行税务行政许可、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税务行政强制、税务行政征收、税务行政检查和其他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
推行责任清单,根据县局“三定”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及职责边界,着力构建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职责体系,切实解决税收治理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时间安排:2015年2月1日开始;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人教科。)
3.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和总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度,持续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继续减少审批项目。(时间安排:2015年5月1日起;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二)服务发展
1.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小微企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相关要求,简化备案手续;加强优惠政策宣传力度,扩大知晓面;完善网上申报系统填报监控,确保小微企业实际受惠面达到97%以上;加强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调研,做好政策效应分析工作。(时间安排:2015年5月1日起;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2.优化大企业税收服务。开展税企互动活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现状和发展状况,听取大企业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定点联系企业联系制度,快速响应定点联系企业涉税诉求。(时间安排:2015年4月1日开始;牵头单位:征收管理科。)
3.开展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开展“走出去”企业涉税诉求专题调研,帮助企业解决疑难涉税问题。为“走出去”企业提供重点投资国和周边国家(地区)税收法律咨询等方面的服务。(时间安排:2015年2月1日开始;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三)提效减负
1.持续提高服务效率。整合升级增值税发票系统。继续落实2014年“春风行动”推出的提速政策服务、登记办理、发票领用、多元办税、涉税审批、投诉处理和减轻资料报送、表单填写、税务检查等6提速3减负措施。全面推进“三证联办”便民举措。(时间安排:2015年3月1日起;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
2.完善多元办税。根据省局开发进度,积极应用网上审批备案认定系统,实现网上自主办税、网上直接认定和网上审批备案功能;进一步完善网上申报、网上缴税和网上涉税事项查询功能。根据省局统一部署,按照安全规范、逐步实施的原则,推广运用电子退税。
稳步推广手机APP等移动互联办税应用,为纳税人提供从“足不出户”到“如影随形”的服务体验。(时间安排:2015年4月1日起;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收入核算科、征收管理科、信息中心。)
3.深化国地税合作。不断创新国地税合作模式,拓宽合作领域,在税务登记、税收分析、风险管理、税务稽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信息交换等方面实现新突破。(时间安排:2015年3月1日起;牵头单位:征收管理科、纳税服务科、稽查局、收入核算科。)
4.清理规范收费项目。清理税务机关自行开发和委托开发普遍推广应用软件的纳税人端收费项目,清理推销或搭售产品和服务的纳税人端收费项目,清理借信息技术运维与培训等名目向纳税人收费的项目。(时间安排:2015年3月1日起;牵头单位:征收管理科、政策法规科。)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把该项活动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保质保量、不折不扣予以完成。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春风行动”时间跨度长、覆盖范围广、工作要求高,必须增强全局意识、合作意识、执行意识,确保在“春风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总体工作部署稳步推进。
(二)明确分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握“春风行动”推进节奏,具体协调各项工作开展;各牵头单位要对具体行动任务负责,按照“春风行动”统一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参与单位、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及时协调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办公室负责制定“春风行动”宣传报道方案,统筹实施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报道工作。
附件:浦江县国家税务局2015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