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晓峰采购培训师 采购师报考培训加鉴定 较具机构
概述:为了贯彻落实财办部[2010]7号文件及国办发[2009]35号文件精神!各企事业单位:《采购师国家职业标准》已经由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劳动部与国家人事部)正式颁布施行。该标准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采购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及资格有了统一规范和科学依据,并已正式纳入国家考试制度这一法制轨道。
一、采购师职业前景: 采购职业收入水涨船高 在国内,目前采购从业者的薪金水平呈现“水涨船高”的趋势。 1、采购作为一个相对特殊的行业,执证上岗是历史必然趋势; 2、采购师作为一种职称,是对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水平的一种认定; 3、完善的课程体系和实战派师资,使学员对采购理论和技巧有实质提升; 4、广泛的人脉资源,是学员一生的财富。
二、参加国家采购师考试的几大理由: 1:2006年4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第十一批职业标准,采购师列居榜首。
2:目前采购人才已被列为国家十二类紧缺人才之一。市场对专业采购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但是采购教育在国民系列教育中几乎一片空白,因此人才供需矛盾将日益突出。
3:该证书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是采购行业**国家法定证书,性极高,全国通用。
4: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从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
5:根据湘劳社政字〔2006〕22号文件,取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其津贴可分别按不低于150元/月、260元/月的标准执行。
6:证书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证书都可以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都可以查询,证书查询网;证书,全国通用。
7:采购师职业资格证书属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可以评职称,以后升职加薪的重要参考依据,也是招聘录用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
8:根据国办发〔2009〕35号文件精神与国家规定的“就业准入,执证上岗”的原则,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和职业资格考试将是采购从业人员的必然趋势。为使一线从事企事业单位采购的人员提升其岗位技能和业务水平,实行“职业化”管理。
三、鉴定对象: 各流通企业的采购总监、采购经理人/主管、采购部、供应部经理、供应部人员、品质部门经理、供货商辅导师、计划物料部经理、财务经理等。 四、授课老师:张海宁教授、谢勤龙教授、汤晓华教授、马晓峰教授等等 五、培训课程 :主要讲实践课程、谈判策略、供应商的开发和管理及招投标法在采购工作中的运用等等
——2012年采购师培训正在火热报名中,我们期待你们参与其中。谢谢!我们的承诺是:保障学员**,一次未通过,下期免费学习考试,二次未通过的退还其所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