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爆炸案详情披露 嫌疑人冀中星被公诉
昨日,朝阳检察院以涉嫌爆炸罪,对首都机场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冀中星依法提起公诉。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朝阳法院、朝阳检察院昨天发布消息,经依法审查查明:冀中星于今年7月20日携带自制爆炸装置,自山东省居住地乘长途汽车独自来京。当日18时许至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三号航站楼二层国际旅客到达B出口处,引爆自制爆炸装置,造成其本人重伤。同时造成一名民警面部、双臂及胸前、背部多处灼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公诉机关认为,冀中星法制观念淡薄,遇事不能正确处理,以爆炸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应当以爆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