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均波于大力 于均波因年龄原因辞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
本报讯(记者汤一原周奇徐飞鹏)今天上午,市人大十二届五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于均波辞去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此前,由于年龄已达到中央规定的任职界限,于均波同志向大会主席团递交了辞去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书面请求。
于均波同志担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市委的工作部署,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他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坚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团结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广大人大代表,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不断开拓北京市人大工作的新局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本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首都意识强,思想解放,求真务实,思路开阔,善于把握大局,组织领导和驾驭全局能力强,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视听取代表的意见,善于集中各方面的智慧,既注意加强党的领导,又注意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严格依法、依程序办事。
他坚持原则,维护团结,公道正派,为人坦诚,重视廉政建设,要求自己严格,发挥表率作用,在广大代表和干部群众中有很高的威信。全体代表对于均波同志多年为北京市各项事业作出的突出贡献报以热烈掌声,表示衷心感谢。
今天的大会还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办法》。北京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将补选北京市出席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人,补选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