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以宁比毛主席伟大 杜润生:毛主席晚年有失误但不朽功绩更伟大
在土改之后,毛主席就酝酿考虑农村的社会主义革命问题,并提议成立中央农村工作部,专门负责农村工作(1952年11月),决定调邓子恢同志组成中央农村工作部。中组部通知叫我和邓老一块来,邓老任部长,我担任秘书长,兼国务院第四办公室(即农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是邓老)。
我们来北京以后,有一天一起去见毛主席,向他报到。毛主席在驻地接见我们,说,关于农村问题,中央已经有了一个文件,即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的文件。在这个文件中,要求把开展互助合作当作新时期一项历史任务。
其中,正式提出农民的两个积极性,一个是个体经济的积极性,一个是互助合作的积极性。你们农工部,要发挥互助合作的积极性,又必须保护个体的积极性,而不要挫伤它。
还说:我们不是说过上下两篇文章吗?上篇搞民主革命,下篇就是搞社会主义嘛;就农村说,土改已经结束了民主革命,现在是要作第二篇文章了,子恢同志,调你来做农村“统帅。”邓老说:还是主席统帅,我们当助手。
中南地区互助合作还没提到议事日程,全国老区和东北等地互助合作已经有了一些经验,搞得很不错了。我们需要一个调查研究学习的时间。毛主席接着说:杜润生同志,咱们见过面,下面农村情况如何?我说:土地改革以后,成了小农经济的天下,小农经济是手工经济,力量单薄,思想还不够稳定,向互助合作方向前进,得从小农经济的现状出发,加以引导,不搞不行,太着急也不行。
邓老插话:河南提出允许“四个自由”(即毛后来批他的“四大自由”,在这之前这四个“自由”中央通过新华社信箱讲过全国各大区都倡导过),发布告示,让农民放心,这个布告还是好的。
起作用的。我接着说,对于新区,还是生产压倒一切,上级发的任务太多(即“五多”),反映非常强烈。
毛主席说:好哇,第一件事情就抓这个吧。遵主席指示,我们为中央起草了《关于布署农村工作应照顾小农经济特点的指示》和《关于解决区乡工作中“五多”问题的指示》。此外,农工部还为中央起草了《关于春耕生产给各级党委的指示》,我替《人民日报》写了一篇社论《领导农业生产的关键所在》,这两件加上《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共三个文件,毛主席都亲自过目,批示合出一个小册子,题为《当前农村工作指南》。
1953年2月中央农村工作部正式成立,于4月召开了全国第一次农村工作会议,讨论发展互助合作,重心还放在办好互助组和试办初级社。
1953年6月,毛主席正式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问题,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讨论。毛主席讲,要用三个五年计划或更多一点时间,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完成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党的总路线是照耀一切工作的灯塔,离开它就会犯“左”的和右的错误。
可是,也就在这一时期,农工部下去的同志回来反映,某些地方的合作化有一点“冒进”。对建立生产合作社,党内存在一些不同的看法。还在1951年,山西省委就提出应限制富农发展和两极分化,适当地动摇私有制,把互助组织再提高一步,办土地入股共同耕作的合作社。
华北局领导和刘少奇同志对此有不同意见,毛主席认为山西的主张是正确的。在下边也有类似的分歧意见存在。
在讨论总路线的政治局会上,毛主席批评了“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确保私有财产”等论点,说不可确保,就是要动摇。不久又批评“四大自由”,认为这都是错误的。看来,批评“四大自由”(即雇佣、借贷、租佃和贸易的自由)是指邓子恢,“巩固论”据说是批刘少奇,实际上从他们二人的讲话记录中未找到这种说法。
但确有人有这种主张,主席当时是借题做文章,教育大家,没有明确是针对谁说的。
这以后,毛主席又召我们见了一面,把问题讲得更明白了。他说:现在我们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总路线含义是什么?总路线就是过渡到社会主义。什么叫新民主主义?新民主主义就是在桥上,就是过桥,不是跳过去,要一步一步走过去。
说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这个提法不准确。意思是说,新民主主义就是过渡时期。我们原来认为,新民主主义是一个“阶段”,是五种经济并存的一种相对稳定的社会形态。因而不是在民主革命成功后立即就开始对非国营经济成分加以削弱。
毛主席在此次会见时还说:农民是小资产阶级,富裕农民走上社会主义不一定是自愿的。我们国家叫人民民主专政,实际是无产阶级专政,这里面就有改造农民的任务。记得好像就是在这次会见时还说:梁漱溟说工人在九天之上,农民在九地之下,农民怎么在九地之下呢?光土改以后少交租子就有700亿斤,这都是他们的收入嘛,难道不是改善吗?至于和城里面相比,城里一个工人创造的价值高,生活条件也不一样,当然收入会高一些。
问题在于,梁漱溟的“仁政”观点,我们的有些干部也都存在。谈到这里,主席留我们吃饭,席间,他又讲了一个重要观点:共产党必须一贯坚持搞好工农联盟,但建立联盟的基础,过去靠民主革命土地革命,今后要建立在新的基础上,这个新基础,就是社会主义,就是合作化。
1953年底农业互助合作会议,陈伯达和廖鲁言传达了毛主席说的有名的那段话:“‘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好行小惠,难矣哉’。‘言不及义”就是言不及社会主义,不搞社会主义。”又说,只在小农经济基础上,搞一套“确保私有”,“四大自由”,就是行小惠。那真是“难矣哉”!同时还批评了农村工作部年初的“反对冒进,解散了一批合作社”。
在互助合作的早期阶段,主要是发展互助组。1953年这一年里参加互助组的农户约有40%,其中常年组约占1/4的比重(比上年增加1/5),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数量还很少。年底毛主席讲话后,就将“以发展和巩固互助组为中心环节”的方针,改变为主要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并提出要摊派数字,要有计划。
到1954 年春,全国初级社由1万多个发展到7万多个。各地方已出现有一点强迫命令的现象,这一年又开始实行统购统销,农村出现紧张。
据统计,从1953年到1954年粮食年度,国家实际粮食收购785亿斤,比上年多收178亿斤,增长29.3%。老百姓对统购统销不习惯,对取消粮食市场不知是怎么回事,怨声四起。本来统购统销可以说是社会主义,也可以是一种战时经济措施,现在把它做为总路线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部分,和合作化同步实施,强求农民接受,当然有困难。
当时中央农工部为避免全面出击,建议合作化应稳一下步子,曾在54年春正式给中央写报告,叫各地方不要再单纯追求数字,努力先办好这7万个社,使之真正起示范作用,真正是自愿的组合。
同年3月,中央批转了这个报告。因此4月开第二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主要目标就是办好这7万个社,主张发展一批,办好一批,稳步前进。一直到1955年春,始终是这个态度。这和毛主席这个时期一连串促进农村社会主义改造的言论是不协调的。
现在回顾一下,有几个观点,当时由于受它们的支配,成为后来人们所批评的保守倾向的内在因素。这就是:1)尽管毛主席说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并说明新民主主义就是“过桥”,二者是一致的。但按我们原来接受的教育。认为新民主主义是个很长的发展阶段,有多长呢?至少要有三个五年计划的时间,起码是15年。
总路线就是这么说的,要按七届二中全会的决议。及以前的《新民主主义论》要建设“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新民主主义的经济”,这个过程需要经历一个很长的时间,不然就构不成一个“新民主主义”社会。
在这个社会,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也都要有一定程度的发展,……所以人们脑筋里不存在很快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预期;2)土改之后,农民才由地主那里获得土地,成为自己的财产,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他们很自然地要求自主经营发展家庭经济。
对于贫农而言,他们是有困难的,但不能因为克服困难,就把他的私有权拿走。搞互助组,农民是可以接受的,搞合作社,土地集体经营,多数农民是缺乏思想准备的。
因此,土改结束后,我自己从新区来到中央,头脑中依然带着当地农民的愿望:要有一段发展个体经济时期。认为这样对生产有好处,也能和农民对土地的要求衔接上。
合作化早了,农民对土地的要求刚满足,马上又改变,是不利于生产发展的。3)毛主席的合作化工作路线,是由点到面,循序而进,从低级到高级。互助组,有了社会主义萌芽,然后萌芽长大,进而办合作社。但按这个程序去实践,需要有时间。
中国这么大,生产力发展不平衡,工业发展也要有个过程,没有工业的支持,农村生产力的大提升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们心里认为,按15年时间,在其分配上应该是先慢后快。起步过快,所谓由点到面,循序渐进,就可能落空。
总之,调子是防急、求稳,这终于引出后来毛主席的批评。在这以前据说毛曾召集刘少奇、彭德怀、邓子恢谈过一次话,批评对社会主义不热心,告诫不要重犯53年错误,毛几次提到此事,彭德怀在七届六中全会的发言中也有所检讨。
子恢同志似乎未予重视。53年初华北大名府、太行山整顿合作社,一批合作社又退回初级社,陈伯达向主席反映说,农村部反冒进变成“冒退”。中央农村工作部讲防止急躁冒进是事实,但并未直接干预,整顿工作是由地方主持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