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怀忠的靠山是谁 巨贪王怀忠一审被判死刑
成为继胡长清、成克杰之后第三个被处极刑的省部级腐败高官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9日上午公开宣判,一审判处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怀忠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继胡长清、成克杰之后,第三个被判处死刑的省部级腐败高官。
1994年9月至2001年3月,王怀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个人和单位谋取利益,先后16次非法收受杨晓明、相坤等人人民币236万元、澳币1万元(折合人民币61万元);先后4次索取倪超、李洲等人人民币275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5171万元。
案发后,侦查机关依法扣押、冻结追缴了王怀忠夫妇的人民币、外币、存单、借据(债权)及金银首饰、玉器、高级手表等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85万余元的财产,除受贿犯罪所得人民币517万余元和合法收入计人民币88万余元外,王怀忠对价值人民币480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新闻回放:妄图“摆平”中纪委
2000年11月29日,就在合肥市中院对阜阳原市长肖作新及其妻周其美作出无期和死缓的判决时,王怀忠也得知中纪委专案组进驻安徽,对自己进行调查。他立即筹划如何中止中纪委的调查。深知王怀忠处境的阜阳某科技开发公司经理张爱云放出风来,自己能找到人帮王怀忠摆平这件事。
张爱云是个以科技开发为名,却文化不高的惯骗。对于张爱云的底细,王怀忠不是不知情。但是,此时已病急乱投医的王怀忠还是相信了张爱云的话。
张爱云介绍的人叫陈思宇,真名叫侯万青,是专靠在社会上行骗为生的骗子。在此之前,他曾以跑官买官为由,骗得江苏某市委副书记人民币132万元和4万美元。他的和中央高层交往密切的谎话很快赢得了王怀忠的信任,并答应了陈思宇等人200万元的开价。
此时,曾在王怀忠手中得到大量不法利益的阜阳个体老板李某、杨某某等人则以报恩的心情要为他们的靠山“纾难”,他们半公开地扬言,“为保住王怀忠,不惜倾家荡产”。在得知王怀忠想法后,他们很快就筹集了200万元,并由杨某某送到合肥,先交给张爱云等人120万元,约好其余80万元等事成之后再支付。
对王怀忠已经布控的中纪委办案人员几乎在第一时间掌握了这些人的全部动向。王怀忠要摆平中纪委的疯狂举动,加快了自己被“双规”的进程。距王怀忠筹钱活动不到4个月,王怀忠在北京开会期间被“双规”。王怀忠没有想到,侯万青等人拿到120万元后,并没有进京活动,而是把钱分掉了。
案卷有半米之高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12月10日开庭,公开审理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时隔两年零8个月再次出现在公众视线里,王怀忠已失去了往日在阜阳时的形象,头发已呈花白,原本魁梧的身材在瑟瑟寒风中显得有些单薄,脸色苍白而憔悴。王怀忠案件的庭审无论对公诉方、审理方还是辩护方来说都不轻松,所有的案卷叠加起来约有半米之高。
自称“是最大冤案”
王怀忠在最后陈述中称:“历史将证明我这是最大的冤案。”
由于王怀忠案件涉案人员多,时间跨度长,其所涉嫌的经济犯罪事实过程也比较复杂,庭审上,控辩双方向法庭出示的证据也相当地多,除了一些与经济有关的票据和一些公文任命,绝大多数都是证人的证言。
尽管多媒体示证系统上只对一些主要的证据进行展示和宣读,但从头到尾,对于上百件证据,王怀忠只对两件很爽快地表示“不持异议”。在整个庭审过程中,王怀忠对一些细节的情况很是纠缠。尤其在举证质证阶段,他对每件证据都要充分地阐述自己的观点,但王怀忠的最后法庭陈述只用了短短的两分钟。
王怀忠在法庭陈述阶段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忏悔,他虽然表示“一定会接受并服从法庭的判决”,但他也同时说“历史将证明我这是最大的冤案”。对于王怀忠的说法,公诉人极其愤怒,他们表示:王怀忠今天的认罪态度极为恶劣,“应该从重处理”。
资料
王怀忠今年56岁系安徽省原副省长、安徽省九届人大代表(2002年9月28日被罢免)。作为上个世纪60年代的回乡青年家境贫寒、父亲早丧的王怀忠靠着乡邻的资助勉强读完初中从一个农村记工员走到乡镇领导的岗位并顺利进入亳县县委。
凭借“胆子大、点子多、能吃苦”的政风1993年王怀忠当上阜阳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两年之内就升任地委书记。次年撤地改市 成为市委书记 并最终走出阜阳坐上副省长的位置。2001年4月被“双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