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炎武郡县论 浅谈从顾炎武的《郡县论》看明代县政中的问题
[摘 要]顾炎武在《郡县论》提出了自己对地方机构的一些改革方案,我们从另一个角度可以看到改革背后体现出来的明代地方机构建制(尤其是县级机构)的弊端,或者说这种地方机制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地方治理的好坏,关系到王朝的长治久安。明代实行高度的中央集权,中央对地方的控制不遗余力,但中央权利向地方的伸展并不是没有限度的,更不是完全合理的,在选官上重内轻外,重科举资格,县官地位、素质明显下降,使得吏治恶化;在管理上,各层舞弊为害,中央鞭长莫及;财政上,在上级严密监控之外所保留的自主空间和可支配的自由资源,方便了腐败的县官肆意侵渔盘剥,许多方面已成为有明一代难以医治的痼疾。
[关键词]《郡县论》 明代县政 问题
[中图分类号]K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489(2009)01-0031-03 明朝作为我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的朝代,多民族的统一国家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加强,中外交往频繁,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但在这个空前的新局面之下,许多社会问题亦日趋明显。
封建专制的弊端已经完全暴漏出来,"以专制皇帝为首的贵族大地主集团横征暴敛,损害社会各阶层的根本利益,遭到激烈的反对""政治上陷于孤立,最后终于被农民战争所摧毁。
"(《下学集》)顾炎武作为地主阶级的代表人物,从明朝的灭亡看到了"封建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其专在上。"从《郡县论》中我们也看到了他关于"寓封建之意与郡县之中"的改革思想。地方政权作为连接中央机构和地方与社会的结合点,不仅是上连整个国家官僚机器的官僚机构,其下也连接广阔的民间社会。
国家与社会的种种联系、整和、调适、冲突都要通过地方机构来实施与体现。顾炎武认为"方今郡县之弊以极,而无圣人出焉,尚一一仍其故事,此民生之所以日贫,中国之所以日弱,而益趋于乱也。
"希望通过对地方机制的改革使"两千年以来之弊可以复振。"明代的地方行政区划分为省、府、州、县几个等级。洪武九年(1376年),明太祖下令废除地方权利过于集中的行中书省,分其权与三司,全国遂先后设立了13个布政使司,即为省级单位,布政使司之下设府(或与府同级的直隶州)和县(或与县同级的属州)两级行政单位,而县为最低一级的行政机关,县以下不在设正式的行政机构,而实行里甲制来组织管辖编户齐民。
顾炎武在《郡县论》的开篇即指出"知封建之所以废而为郡县,则知郡县之弊而将复变,然则将复变而为封建乎?曰,不能。有圣人起,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而天下治矣。
"明朝的灭亡,使他意识到了当时地方机制的弊端或者说这种机构建制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一、县官的选任与任期 顾炎武在《郡县论》中指出,"取士之制……略用古人乡举里选之意……略用唐人身言书判之法""而在京,则公卿以上,仿汉人三府辟招之法,参而用之。
""夫天下之士----有学术才能而思自见于世者,其县令得而举,三府得而辟之,其亦可以无失士矣。
"同时,知县"正其名为县令。任是职者,必用千里以内习其风土之人。其初曰试令,三年称职,为真;又三年,称职,封父母;又三年,称职,玺书劳问;又三年,称职,进阶益禄,任之终身。"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顾炎武此项改革方案主要是针对明代县官选择与任职及其期限。
"国朝初立贤无方,永乐中乃定制,而以进士、举人并监生为之。"明初,科举制度尚不发达,国家急需完备和充实官僚机构,所以择贤选能,不拘一格,知县多由监生、吏员出任。永乐以后,科举人才日多,对官员的素质和资格要求逐渐提高,强调科举的倾向日益严重,选任渐循资格,教职多用举人、贡生,典史、杂职多以吏员为之,吏员出身的就难以转正官或升迁。
县官的考核,不同出身待遇有明显的不同,徐学聚在《国朝典汇•行取考选》中写道,"发身进士者不必循良,即得行取科道部属,举人或间一预,监生全无。
"进士出身者在地方任职几年以后,就会被行取为中央的科道部属,把地方作为将来的跳板,而举人、监生、吏员出身者则长期滞留地方,知县以下的佐贰、首领、杂职等这些官员的出身更杂,更难于升迁。
除注重科举资格外,明代的官场中重京官轻外官,县官因此地位低下,人不乐就。沈德福在《万历野获编•邑令轻重》中载:"人中进士,上者期翰林,次期给事,次期御史,又次期主事,得之则忻。
其视县令,若鹓鸾之视腐鼠;一或得之,魂耗魄丧,对妻子失色,甚至昏夜乞哀以求免,盖当时邑令之轻如此。"可见当时重内轻外极其严重。出身进士,素质较高的有攀爬的可能,素质相对低下者为县官以及其下各职人员,升迁无望,《明会要•职官》中载:"监生做监并在吏部听选,二十余年,方得出身。
至除授之时,年已五十以上,神智昏倦。其意以为在任不久又将黜退,升用之例,谅不我及,是以为便身图,罔有治民之心。
虽有考察黜退之例,而后之除授者更甚于前。"他们多不思进取,心中根本没有为官儒生那样"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远大抱负,更谈不上"光宗耀祖、显身扬名、功荫后世",卑下的地位、出身以及微薄的收入,只能在政治结构中寻到一点权利,他们就凭此职权之便,浮躁贪鄙、谋求一己之私,使得县官整体的职业素质和道德素质更为下降,其亦更为人所轻,形成了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