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春强萧山区长 卢春强任萧山区代区长
为期一天半的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昨日下午召开。会议决定任命卢春强代理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等。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珠瑛,副主任汪柏遂、邱有来、李金达、商怀远、董祥富参加。区级巡视员潘季林,副区长黄晓燕,区法院、区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分别由王珠瑛和李金达主持。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卢春强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区委组织部负责人作情况说明。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任命卢春强代理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珠瑛向卢春强颁发了任命书。会上,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徐建中向会议报告了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代工委赵建法报告了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会议认为,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共提出了293件建议。整个建议办理工作呈现了领导重视,办理力度不断加大;注重方法,办理质量不断提高;强化督办,办理效率不断提升等特点,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迫切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会议分析了存在的问题,要求责任意识切实增强,进一步深化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解决力度要切实加大,进一步提高建议的解决率;建议质量要切实提高,进一步创造代表履职平台。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有关《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草案)》的起草说明。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
会议指出,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督,体现了计划监督与预算监督的有机结合,是加强和改进人大及其常委会财经监督工作的具体体现,也是人大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需要。依法实现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使项目尽可能做到科学民主决策,防范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的随意性,并实现对政府投资的全过程监督,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代表辞职事项。会议书面审议了国土萧山分局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区农民建房管理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区法院工作人员的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