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保大案姜斯宪 关于上海社保案的思考
摘要:截至2005年底,我国各项社保基金规模已超过1.8万亿元,其中地方社保占据主体地位。但由于目前还没有一个系统的法律法规对地方社保进行规范,加之全国社保对地方社保不存在监管与隶属关系,一些地方社保资金突破国家所规定的投资范围,涉足高收益投资领域,不可避免地带来高风险,屡屡导致重大损失。
成立8年的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从2006年7月底开始陷入有史以来我国最大的一场社保弊案漩涡之中,由中纪委清查上海违规用地引发的上海社保案件正在牵连越来越多的机构,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祝均一等多名官员被免去职务并被纪委部门双规。该案充分曝露出了我国在社会保障制度上的严重缺失。
关键字:上海社保案、社会保障制度、制度性缺失、制度改革
2008年4月11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以受贿罪、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l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而其他涉案官员、企业高管也相应地被处以重刑,由此说明了此次案件的沉重案情。
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规模的社保资金挪用案,上海社保案引起了全国各方的关注,其审判结果也反映出了中央在反腐问题上的严打决心。虽然经过各方积极努力,上海目前已全部收回了社保违规资金,连本带息共计37亿元,但是由此所产生的严重后果,是十分值得思考的。
相比于后严惩的补救,良好的预防机制,显得尤为可贵。一批权贵贪官的倒台,留给我们的不应仅仅是唏嘘哀叹,更应是对于中国社保制度改革与发展的一次深刻反思。
民营投资公司福禧、上海社保局、上海电气三大主角之间的盘根纠错,一手造成了如此骇人听闻的腐败案件。而涉案的34.5亿元资金中可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基本养老保险资金,一是企业年金,后者的数量占决大多数。
由于这两部分资金的性质不同,运作规则不同,因此,他们之间的风险源就是不尽相同。对基本保险资金来说,主要是制度本身存在很多缺陷造成的,是国家没有很好地负起责任来;而对企业年金来说,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抓住不放,没有及时交给市场的原因造成的。
一、上海社保案所产生的主要原因:
第一,统筹层次太低。我国社保制度统筹水平一直维持在较低的水平,主要是以县市级为主,连省级统筹都没实现,更不用说像发达国家那样在全国水平上实现大收大支了。在2200多个统筹单位的情况下,中央政府难以有效控制。
于是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风险源就潜伏着多达2000多个,他们各自为政,画地为牢,各行其是。 对发达地区来说,由于他们的余额较多,提供了更多的投资机会,所以社保案的发生频率就较高,也反映出当前社保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