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许广三 唐山市丰润区纪委监察局通报九起典型违纪案件

201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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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近日,唐山市丰润区纪委监察局通报九起典型违纪案件1.区物价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付长祥违规操办婚宴案.经查,2013年5月,付长祥就其子女结婚事项到区纪委备案,作出"举行婚礼,宴请双方亲友共19桌"等承诺.此后,付长祥又在报告事项范围外操办3桌宴请该局部分工作人员,并收受礼金8700元.付长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区住建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崔铁民违规收受钱物及涉嫌介绍贿赂案.经查,2013.2014年,某私营企业主通过崔铁民帮忙找区住建局李某某中标了两项道路工程.事后,该企业主送给崔铁民5

近日,唐山市丰润区纪委监察局通报九起典型违纪案件

1、区物价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付长祥违规操办婚宴案。经查,2013年5月,付长祥就其子女结婚事项到区纪委备案,作出“举行婚礼,宴请双方亲友共19桌”等承诺。此后,付长祥又在报告事项范围外操办3桌宴请该局部分工作人员,并收受礼金8700元。付长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区住建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崔铁民违规收受钱物及涉嫌介绍贿赂案。经查,2013、2014年,某私营企业主通过崔铁民帮忙找区住建局李某某中标了两项道路工程。事后,该企业主送给崔铁民5万元现金及两部总共价值1.2万元的手机,并通过崔铁民送给李某某50万元现金。崔铁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6.2万元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区地税局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案。经查,2016年7月,某公司到区地税局办理业务过程中,该单位工作人员存在违规办理业务及无纸质一次性告知单等问题,导致办理对象往返多次,有损发展环境,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区地税局二分局分局长周庆泉、工作人员王建英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其他5名涉案人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4、区住建局环卫处处长亢立兴等人违反招投标规定案。经查,2016年9月,亢立兴等人在负责新能源洒水车招标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在招标单位仅剩两家不具备评标条件的情况下,仍继续组织评标开标,同时亢立兴为竞标单位出具有利该单位竞标成功的招标文件。亢立兴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其他两名涉案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5、王官营镇上水路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均顺贪污补偿款案。经查,2010年,王均顺利用协助政府从事京秦高速迁西支线工程土地征收工作的职务便利,指使他人虚报被征地户和增加被征地亩数,骗取补偿款14.14万元,并将其中7.73万元占为已有。王均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6年8月,王均顺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一个月。

6、火石营镇岩口村原党支部书记毛凤伍利用职权收受钱物案。经查,2011年7月,毛凤伍利用协助政府从事京秦高速迁西支线工程土地征收、征用补偿工作的职务便利,为该村村民毛某某争取0.2亩的土地补偿款8160元,事后,毛凤伍收受好处费6160元。毛凤伍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7、新军屯镇杨庄村原党支部委员、村会计康占奎不正确履职、侵占集体资金案。经查,2009年,康占奎与其它两委干部,在处置该村已死亡分散五保供养对象宅基地过程中,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宅基地出让款0.5万元去向不明,给村集体造成经济损失。2013年,康占奎利用管理该村粮食直补款的便利,将其中的6800元据为己有,全部用于个人消费。康占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8、丰登坞镇小郑庄村党支部书记郑计发违规发展党员案。经查,2012年,郑计发未经规定程序确定王文会、张桂红为入党积极分子,并于2013年9月将二人发展为中共党员。经区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对王文会、张桂红二人的党员身份不予承认。郑计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左家坞镇狼儿峪村党员谷守果扰乱党员大会案。经查,2016年12月,狼儿峪村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党员纳新事项,谷守果以向组织反映问题未给予其答复为由,多次关闭会场灯光,强行抢夺参会党员手中的民主测评票,造成会议无法正常进行,在该村党员队伍中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严重违反了组织纪律,侵害了党员的表决权。目前,左家坞镇纪委已对谷守果立案审查。

据秦皇岛市纪委网站,近日,秦皇岛市通报15起严肃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问题

1。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原局长张金收受他人财物等问题。张金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大吃大喝;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土地审批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涉案金额1300多万元;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

2。市国家税务局原调研员杨国生收受他人财物等问题。杨国生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职务升迁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10万元;违反廉洁纪律,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入股经商办企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

3。秦皇岛日报社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秦皇岛日报社党委党的领导弱化,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在人事财物等重大事项上违反民主集中制;报社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严重缺失,不担当、不作为,造成班子成员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突出。秦皇岛日报社党委书记、社长申哲,纪委书记张子强等4名班子成员受到免职处理,并进行立案审查。

4。市水务局原局长魏连增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利等问题。魏连增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经营的公司承揽工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工程项目不进行招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市商务局党委原副书记吕景林超标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吕景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购买使用超标准公务用车;违反廉洁纪律,兼职取酬、为亲友经营活动提供帮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设置账外资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党委副书记职务。

6。青龙满族自治县委原常委、宣传部长彭树香亲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等问题。彭树香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住房和其子经商办企业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允许其子在自己管辖区域和业务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职务。

7。市城管局原调研员程贵违规兼职取酬问题。程贵违反廉洁纪律,擅自接受聘请兼职取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市公安局副调研员夏骞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夏骞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住房和经商办企业事项;违反廉洁纪律,经商办企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