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李华兵 广西桂林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获专家肯定
广西桂林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获专家肯定
广西
“市检察院对自身的监督抓得非常严,对干警要求也很严格”,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王世民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检察院召开的廉政监督座谈会谈到。
2014年11月26日至12月4日,广西桂林市检察院检务督察委员会邀请部分人大代表、专家咨委、廉政监督员,分两组对全市18个基层检察院《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执行情况、办案安全制度落实及“八项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督察。
同年12月16日,桂林市检察院召开廉政监督座谈会,向桂林市人大代表、特约检察员、专家咨咨询委员会委员、廉政监督员、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务督察情况,自觉接受监督。人大代表和参会委员对检察人员八小以外行为禁令专项督察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效果表示肯定,并给予很高的评价。
广西桂林市检察院2008年制定了《桂林市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实施细则》,成立了检务督察委员会。督察委员会每年两次采取暗访督察、现场督察、专项督察等方式对辖区内18个基层检察院检务工作进行督察,将督察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市人大代表、特约检察员、专家咨咨询委员会委员、廉政监督员、人民监督员以及本院领导通报,以此促进各基层检察院不断改进工作方式,不断规范履职行为,促进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发展。
同时,督察委员会每月对本院各部门履职情况、工作作风、遵法守纪情况进行督察,将督察情况向本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通报,如发现检察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则由纪检组介入调查。
据了解,广西桂林市检察院从2008年至今,对辖区内基层院开展督察活动13次,对本院各部门开展督察活动70余次,纠正办案安全、执法办案、工作纪律中的不规范行为23件(次)。(李华兵 陈昌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