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罗锦的子孙 一个堕落女人的离婚案:遇罗锦童话的时代命运
人们尽可以从各个角度评价遇罗锦的离婚个案,一个结果却不容置疑,有关《童话》和遇罗锦离婚案的大讨论,极大地提高了国人的觉悟,思想解放的洪流导入一个新鲜的领域。人们真切地体会到,人的解放,不完全针对政治压迫,全方位地释放身心,让生命自由自在地成长,在社会在家庭都能够自由自在地呼吸,这才是思想解放的理想境界。
我们的文化传统习惯强调从众,容易泯灭个性。上世纪80年代初的离婚潮,最大收获在于,我们看到了个人意识自我意识的觉醒。更多的人们认识到只要不影响他人,追求自己的幸福是完全正当的理直气壮的。
正是在遇罗锦离婚案的大讨论中,各大报刊探讨"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恩格斯的有关论述传遍大江南北,唤醒更多的人群重新审视自己的家庭婚姻,广袤的国土上演了一场又一场阴阳大裂变。
经历一场深刻阵痛,国人的婚恋质量显著提高。闹离婚的人们没有为国家为公益的动机,因而谈不上崇高。其中有些人,手段也未必正当。如何在法律约束、道德约束、传统约束之下,找到个人自由的正当出口,如何不伤害无辜的另一方,这些都是说不尽的话题,后来的人们足资汲取教训。
但是一场大潮中,每一个人都在为自己的幸福奋斗,自然会不断拓展国民的个人自由空间,推动社会进步。他们有意无意间融汇进了思想解放的大潮,成为思想解放运动的一翼,和全国大潮此起彼伏,互相呼应,恰恰体现了思想解放事业的一致性和多样性。
把闹离婚和思想解放联系起来,人们似乎总觉得有辱贤明。其实就奋斗目标来说,大众解放,个人解放,根本上说是一致的。个性舒展腿脚,并不仅仅是属于个人的事情,它牵连着历史进步时代风云。
婚姻法明白无误地写着离婚自由,真正实行起来,当事人就会体会到传统的力量有多么强大。在巨大的传统力量挤压下,遇罗锦的结婚离婚曲折反复,张林付出了6年监牢,艰难申诉的代价。
遇罗锦一直到出国以后,离婚案才得以解脱。《童话》依然余音袅袅,久久不息。张林1983年收监,1989年出狱,数年以后平反。他们的奋斗抗争,贯穿整个80年代,延续到90年代初。改革总要有代价,解放总要碰钉子。
北京的曲折,小城的严酷,是整个中国城乡的缩影。从官方到民间,大体上可以代表那个时候人们对于离婚的谴责和施压。北京尚且如童话一般,小城种种荒唐就不足为奇。牢记当年的艰难曲折,重温思想解放的开头难,感慨万端。那些为了民众赴汤蹈火的先驱应该缅怀,就是这些付出牺牲艰难诉求的无辜平民,何尝不是大潮中的一分子,那一代人的岁月生活,应该成为纪念珍藏。
当年遇罗锦到德国,遇人介绍自己说,她就是那个"离过三次婚的女人",对方反唇相讥说:三次有什么了不起,我离过八次婚。结婚离婚自由,看来总是和一定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相联系。
在我国,真正意义上的离婚自由,也不过十多年的事。社会学专家李银河曾经总结出当下中国人性关系的多样化,试看现在的婚前同居、契约同居、婚外性伴,还有频繁更换性伴不结婚不生育等其他性关系,就知道中国人在婚恋自由方面跨越了多少里程。
中国人的性含蓄性拘谨迅速转换到性开放甚至性快餐,五花八门的闪婚又离婚,"你吃了吗"到"你离了吗",足以说明现在的离婚业已成为仅与当事人有关第三者无权干涉的私事。在周围随便找一找,离过八次婚的大概还不多,数次离婚可就不稀罕了。
从离婚艰难离婚率畸低到离婚高潮离婚泡沫,国人的婚恋转型速度令人惊讶。这其中当然有轻率离婚随意离婚的问题,如何在法律约束道德约束之下发展个人自由,容当另行讨论。
现在看来一件纯属个人的事件,在当年却是作为异端处置,谁要越轨,谁就要付出惨痛代价。30年回头看天翻地覆,社会进步之大,让人咋舌。
这一场角力何时分出胜输,难以确切划分。追索种种征兆端倪,却是有迹可循。1980年代初的严打,沿袭的还是千百年来"痴情女子负心汉"的思路,秦香莲告状,男人肯定陈世美,先抓了再说。
这个套路,较之刚刚露头的无过错离婚,显然落后一个时代。但当时逮捕判刑,政令畅通无阻,沉默的大多数不过保持沉默。几年之后我再回小城,听朋友们议论,张林离婚案中那个立功的记者终于没有提拔。
无论如何,我体会到了地区权力中枢对此事处理的踌躇沉吟。大约在一九九几年吧,我再回小城,人说杨艳菊已经隐姓埋名,没有人知道她的下落,整个人仿佛在小城蒸发掉了。一个小消息,我却隐隐感到了小城的巨大变化。
这个女强人隐姓埋名,总归是感到了某种压力。沉默的大多数大约也认识到了思想启蒙的大潮流向。底层的声口最见人心,舆论的转向就是压力。她的消失,预示着一个离婚案的颠覆性评价已经稳步走来,预示着一个新时代的大幕终于悄然打开。一时重创也罢,小城终归要跟队,我能听到小城沉缓然而执着的脚步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