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俊东华理工大学 东华理工大学法学系主任刘俊做客江西财大谈著作权法——谭慧娟
往来网·教育考试频道11月5日消息:2010年11月4日下午14时30分,著名民商法专家、东华理工大学文法艺术学院法学系系主任刘俊老师做客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在法体楼403举办了一场名为"著作权法漫谈"的学术讲座。法学院副院长熊进光,张怡超、夏秀渊、徐聪颖老师参与了此次讲座,并有熊副院长主持。
讲座围绕着2010年中国著作权法的修订展开。刘老师首先介绍了我国著作权法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四个阶段,其谈到:"从1990年到现在,随着网络的发展,著作权法已经进入了网络时期,既要维护网络作品的合法地位,又要制止部分网络作品的直接或者间接的侵权行为。法律的适用性已大幅度增加,鉴于2007年中美关于著作权的纠纷,此次2010年修订更注重新手段的侵权。"
随后,刘老师从国际版权公约出发,结合我国的著作权法,重点阐述了著作权法的域外效力。他以广东中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诉大陆网吧、视频网站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一案为例,进行深入探讨,并结合该案的三种不同判决,作出合理而有价值的剖析。
此次讲座为加强了江西财大与东华理工大学学术交流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平台,同时也让同学们更好地理解了著作权法对现实的指导意义,学会从不同角度探究法律背后的现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