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欲深渊 落马贪官:穿姐姐布鞋被讥笑立誓出人头地因欲望坠入犯罪深渊
到学校报到那天,穿着姐姐的鞋上学被同学讥笑,他立誓要出人头地。从功名欲到权力欲、物质欲、奢侈欲,他“奏响”了一生——
欲望变奏的“四部曲”
忏悔人:郝永昌
原任职务:牡丹江报业集团董事长
触犯罪名:贪污罪、受贿罪
判决结果:2004年,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法院判处郝永昌有期徒刑二十年。
犯罪事实:从1993年至2004年,郝永昌在任牡丹江市有线电视台台长和牡丹江日报社社长期间,利用职权,采取设立账外账、虚开发票、截留工程款、抵顶广告费等手段,多次侵吞单位公款154.8万元;还通过对外承包工程、为部属提职晋级等手段索取他人财物54万元。
新闻背景:这是郝永昌在监狱服刑期间写下的悔过书。
悔恨之后,痛定思痛,我走到今天都是欲望在作怪。总结自己的人生历程,可谓是欲望变化的“四部曲”———功名欲望使我奋斗成材,权力欲望使我步入辉煌,物质欲望使我意乱神迷,奢侈欲望使我坠入犯罪深渊。
立誓一定要出人头地
我出身于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记得上初中到学校报到那一天,我连一双像样的鞋都没有,是穿着姐姐的女士布鞋上的学,结果被很多同学讥笑、挖苦。从那时起,我就立誓一定要出人头地。
1968年当兵入伍后没几天,我就被调到团政治处新闻报道组。从此,我开始拼命地写稿,拼命地读书,5年时间发表了300多篇新闻报道。但因为家庭历史问题,我复员回到了地方。
在人生的路口几乎败下阵来,我有些沮丧。可是,一想起上中学时同学嘲笑我的那种目光,我又有了一种不服输的劲头。利用休息时间,我开始写稿,在报刊上发表文章。不久,我从工厂被调到牡丹江市总工会。在总工会的8年时间里,我转了干,提了副科级,完成了函授本科学业,还发表了电视剧,出了书,完成了人生路上建功立业的原始积累。
现在回想起来,人不能没有欲望,在人生初始阶段,欲望有时是一面旗帜,是一只号角,正常的欲望催人发奋,励志磨胆,让人为实现愿景而不懈拼搏。
寻求一个更高的平台
面对赞扬声、褒奖声、羡慕声,寻求一个更高的平台逐渐成了我的一个追求。这时枯燥的工会工作已不能满足我的需求,经过权衡利弊,我选择了自己的专长,调到市电视台。在电视台那几年,我如鱼得水,游刃有余,策划拍摄的春节晚会、风光片、专题片、音乐片频频在全国获奖。
上世纪90年代初,我被调到有线电视台任台长,晋升为副处级。在筹备有线电视台的初期,可以说是一张白纸,一无所有。我向财政借了5000元,白手起家,开始了浩繁的有线电视工程建设。在大家的努力下,实现了当年安装,当年开播,当年创下了千万元利润的骄人业绩。
当时,每一天我都被笑脸包围着,权力的魔杖支撑和推动着我的人生梦想和人生价值的最大实现。那时,我面向社会招聘150个新闻单位事业编制,一个关系没有,一个后门没有。一个家境十分不好的记者事后送给我1000元,被我婉言谢绝。我记得当时对他说了一句话:“省着点花,买点好吃的,多干活,出好活。”现在回想起来,真的觉得自己也坦然过、廉洁过、高尚过。
然而,在事业的进程中,在每个具体项目的推进和打磨中,一些权力寻租,一些潜规则游戏,一些不公平竞争逐渐在我的头脑中形成印象,进而清晰。我渐渐地感到我们的头顶并不全是阳光,有时有阴云,有时有雷电,甚至有时十分灰暗和混浊。焦虑伴随着迷惑,愤感伴随着不平衡。这时,权力的应用和把握便到了一个十字路口。
物质欲望是一副毒药
担任牡丹江报业集团董事长和牡丹江日报社社长、党委书记后,“一把手”的高度集权使我找到了出人头地的感觉。虽然我也曾经警示过自己,要走好为官之道、把住为人之本。然而,面对物欲横流的纷繁社会,自己终究没有把握住物质欲望的防线。
从土特产品到吃吃请请,从品牌服饰到名贵用品,从有价证券到股票金钱,一回回、一次次,我悟出了作为“一把手”既辛苦又实惠的真谛。物质欲望的泛滥,使我越来越不能自拔。一次,一个广告客户老板和广告部门签下了五折的300万元全年广告合同。
晚上宴请的时候,吃着佳肴,品着美酒,兴奋异常的我当场大笔一挥,在原来已降至五折的基础上又免去三折,该老板一顿万元大餐就达到了应付300万元实付60万元全年广告费用的最后目的。酒醒后,我十分懊悔,但已于事无补。
现在回想起这些往事,我深深地感到“物欲”是一个陷阱,使你跌入之后难以自拔;“物欲”是一副毒药,会置人于死地。“物欲”的膨胀,会使人迷失自我,迷失本性,最终走上不归路。
奢侈欲望越来越膨胀
人一旦被物质欲望俘虏,接踵而来的便是奢侈欲的极度膨胀和对奢侈品的盲目追求。
2000年,为了建报业大厦,我开始频繁接触开发商、投资商。眼看着他们财产的富有,接触着奢华的生活空间,聆听着金钱至上的噪音,目睹着潜规则游戏的盛行,我心理越来越不平衡,观念上越来越偏颇。我被这纸醉金迷、金钱至上的另一个世界彻底征服了,对吃穿住行开始讲究起来。车是越坐越高级,穿戴全是名牌,手机换了几十部,名包换了一批又一批。奢侈的欲望愈来愈膨胀,我在犯罪的道路上也越走越远。
法庭上,当公诉人一桩桩、一件件历数我的罪行时,我没有辩解,没有反驳。我深深地感受到,什么叫咎由自取,什么叫“自作孽,不可活”。
我的堕落,不仅使自己的晚年要面对漫长的铁窗生涯,也使一个本来温馨幸福的四代同堂的大家庭变得支离破碎。在我被宣布判决后,70多岁的老母亲见了我一面后就痛惜离世;妹妹从山西赶回来送我到监狱,回去不久突发脑溢血,英年早逝;儿子、儿媳因为我放弃了理想的工作,离开当地,远赴他乡打工;有病的老伴带着7岁的孙子艰难度日……每当想起这些,我便痛不欲生,追悔莫及。(石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