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毓秀的子女 年龄最小的女同盟会员郑毓秀
郑毓秀1891年生于广东新安,15岁加盟同盟会,毕业于巴黎大学,是著名的民国社会活动家,在1919年的巴黎和会上,她被推举为代表,与中国代表团团长谈判。她也是中国第一个法学女博士,第一个女律师。第一位省级女性政务官,第一位地方法院女性院长与审检两厅厅长。
郑毓秀(1891-1959),清光绪十七年出生在广东广州府新安县西乡乡屋下村(今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镇乐群村)一个封建官吏家庭。祖父郑姚,穷苦出身,后在香港发迹,成为大商人,曾赈济黄河水灾,受到慈禧太后的封赐。
后加入孙中山领导的资产阶级革命党——同盟会。父亲郑文治,在京城清廷户部任职,母亲出身大家闺秀。她的侄女郑汉英是中国空军第一个女官——飞行中尉,她于1940年被派到加拿大任公职的中国女子,是加拿大第一个持有国际飞行执照的女飞行员。
郑毓秀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性博士,第一位女性律师,第一位省级女性政务官,第一位地方法院女性院长与审检两厅厅长。郑毓秀(法文名苏梅)是中国第一个女博士。1924年,她获得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殊荣,她也是中国最早的女律师。
1925年郑毓秀回国,被聘为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校长。1926年她与同学 魏道明博士在上海法租界开设了一个律师所,执行律师业务,是中国第一个女律师,1927年8月郑毓秀与魏道明在上海结为伉俪。
此后,郑毓秀开始扬名于上海滩。同年,大学教授杨杏佛在上海被捕,郑毓秀利用她的关系和方便,向法租界当局疏通辩护,使杨杏佛获得释放。年底,郑毓秀被任命为上海法政大学校长,该校原是孙中山先生为培植革命建设的法政人才所建。
郑毓秀接任校长后,着手制订改进校务与扩展计划,除保持自由研究的优良学风外,并注重司法业务,以理论与实际结合。1928年,该校改名私立上海法政学院。1928年11月,国民政府立法院成立,郑毓秀获任第一届立法委员,为最初的51名委员中仅有的两名女性之一,亦成为只有5位委员的“民法起草委员会”成员,她将妇女婚姻自主权利第一次写进了法律条文之中。
她还先后任建设委员会委员、法制委员会与外交委员会委员。
从1927年起,郑毓秀曾任上海审判厅厅长、监察厅厅长、国民党上海市党部委员、江苏政治委员会委员、江苏地方检察厅长、上海临时法院院长兼上海法学院院长。其夫魏道明,也因为郑毓秀与汪精卫、宋美龄、王宠惠等国民党要员的密切关系,而屡获升迁,先后任南京市市长,驻美大使、台湾省主席等要职。
郑毓秀在随魏道明出使美国期间,曾任美国援华会名誉主席。魏道明出任台湾省主席期间,郑毓秀曾定居台湾。1948年,郑毓秀夫妇移居美国。1959年12月16日,郑毓秀因癌病逝于美国洛杉矶,终年68岁。
郑毓秀只有15岁就加入孙中山先生领导的同盟会
郑毓秀小时候在祖籍西乡家里最喜欢听母亲讲花木兰替父从军的故事。1903年,12岁的郑毓秀与母亲从广州经香港到北京,进入崇实女校学习,接受中国语言、历史、地理、算术等科目的正规化教育。在父亲的书房,她读到了邹容的《革命军》,不禁热血沸腾。
13岁那年,郑毓秀由父亲和祖母做主,许配给广东某高官之子。从小正直反叛的郑毓秀对这门婚姻反感,便大胆给曾家公子写信,成功解除婚约。为这事,郑毓秀惹了一场风波,次年,郑毓秀离家出走,入天津“崇实女塾”教会学校,接受西式的教育。
郑毓秀在北京、天津的朋友,尤其是在北京大学读书的大哥为她带回很多关于革命党的资料,她阅读后渐渐萌生革命念头。当她获悉革命党人活跃在日本的消息后,说服父亲同意,随姐姐前往日本留学。
在廖仲恺的介绍下,郑毓秀加入孙中山先生领导的同盟会,这一年是1906年,郑毓秀只有15岁。不久,同盟会安排郑毓秀回国担当“情报员”。因为其父在北京做过清廷户部的官职,所有的邮件不需要检查就可以直接寄到郑家。
几年后,郑毓秀回国从事革命活动,凭她的机智勇敢和社交界的名气,以及一位西欧外交官和几位外国朋友的掩护和帮助,工作非常出色。在辛亥革命爆发后的一两个月,郑毓秀曾多次为革命党人秘密运送军火,传递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