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李明杰 南京警方举行清明祭奠公安英烈活动
法制网4月1日电 记者丁国锋 通讯员宁公宣 为深切缅怀公安英烈,大力弘扬公安英烈精神今天上午,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分别在雨花台烈士陵园“江苏公安英烈墙”和位于浦口区石佛寺的南京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南京公安英烈墙”举行祭奠公安英烈活动。
上午9时许,参加祭奠的全体人员在“江苏公安英烈墙”前列队站立,两名青年民警代表向英烈墙敬献花篮,江苏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南京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孙建友整理花篮缎带。南京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李明杰代表市公安局党委发言,向英烈们表达沉痛哀思和崇高敬意。
随后,由南京市第三届“群众最喜爱的人民警察”、市公安局特警支队龙虎突击大队副大队长刘传佳领誓重温入警誓词,并由“二级英模”范飞同志的生前战友徐瀚超发言深切缅怀范飞事迹。最后,全体民警依次绕纪念墙一周,凭吊公安英烈。
多年以来,南京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忠实履行肩负的神圣职责,许多公安民警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保民平安的斗争中出生入死、光荣负伤,甚至献出了宝贵生命。新中国成立以来,南京公安共有63位英烈为履行人名警察的神圣职责而光荣献身。仅2016年以来,就有范飞、张戴庆、张戴庆、徐守强四名同志因公牺牲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这63位公安英烈的平均年龄只有39岁,最小的才19岁。
每一位公安英烈都有着让人难以忘却、不由心生敬佩的事迹,他们也像我们一样都是普通人,都有自己的父母、妻子和儿女。南京市公安局在不忘缅怀英烈的同时,始终做好关爱其家属的工作,认真落实抚恤优待政策措施,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坚持不懈,持续传递市公安局党委和广大战友的关怀和温暖。清明节来临之际,南京警方还制作了以“祭奠?传承”为主题的微信互动H5作品――《永不忘却的纪念》,追思和缅怀失去的战友。
英烈事迹
牺牲时年仅31岁的范飞,2006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浦口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中队长、法制员,先后3次获得个人嘉奖,5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3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但他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2016年7月14日16时。
当天,他驾车出差办案途中,因天降暴雨、道路湿滑,不幸遭遇交通事故,身负重伤的他经全力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殉职后,范飞先后被追授江苏省“新长征突击手”称号、南京市“新长征突击手”称号、南京市“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
“人民满意警察”、“五一劳动奖章”、“江苏最美警察”……这些荣誉属于张戴庆。1977年出生的他在他20岁这一年走上了公安工作岗位,历任南京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科员、指挥室副主任、新港派出所所长,生前任经济开发区分局指挥室主任。
在工作中他表现优异,先后10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3次荣获个人嘉奖,4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荣获全市“人民满意警察”,2016年7月被授予全市公安机关“优秀共产党员”。但因连续加班突发疾病,张戴庆在2016年9月18日9时40分倒在了工作岗位上,经全力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先后被追授南京市“五一劳动奖章”、第四届“江苏最美警察”特别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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