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李宝华 萍乡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宝华在芦溪法院调研
萍乡法院网讯 3月1日,萍乡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宝华来到芦溪法院重点调研信息化建设工作。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处长陈艳玲等陪同调研。
李宝华一行先后实地踏看了执行指挥中心、监控室、诉讼服务中心、审判庭等场所,了解信息化建设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分管信息化建设的副院长罗依红汇报了该院2016年来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党组成员、副院长宁建明、罗利华,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贺辉,党组成员、政工科长林玉萍,结合各自到外地法院考察学习的经历和感受,讲述和总结了这些法院在信息化建设、司法责任制改革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党组书记、院长苏根荣简要汇报了2016年来芦履职后采取的工作举措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效。
随后,市中院陈艳玲处长介绍了市中院2016年信息化建设取得的成果,如唯一码诉讼服务平台等。李宝华在听取了与会人员的发言后,对芦溪法院一年来的工作特别是班子换届以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他说,芦溪法院注重教育培训、组织干警到上级法院和法官培训学院学习的举措彰显了开明开放开拓的理念,值得肯定;换届以来,芦溪法院班子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注重制度建设,创新管理举措,带来了新气象新变化;在信息化建设方面,芦溪法院提出的“力争走在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的‘第一方阵’”,表明了积极进取,争创一流的信心和决心。
他强调,一是要完成规定动作。要满足司法公开的更高要求,尽快建成更多的数字化高清法庭;要克服技术壁垒,促使远程监控设备与省高院对接融通。
二是要创新自选动作。要加强与软件开发公司的沟通协作。既可以开创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的新项目,也可以在原有项目的基础上,丰富和拓展新功能。
三是要提高运用水平。要走出“重建设,轻运用”的思想误区,把握大数据时代要求,不断提高信息化成果运用水平。四是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理念,多到外地优秀法院学习、考察、交流,学习先进经验,弥补自身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