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姚新生 关于《安化东坪镇派出所所长贺丰虎的不作为》一文的回复

2017-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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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2011年6月22日下午4时16分,东坪派出所接到东坪镇钟鼓山抬填工程B标项目负责人李劲松电话报警称:有人在其租住的钟鼓山蒋淮山家房屋内与他发生争吵,要求派出所出警.东坪派出所3名民警立即驱车赶赴现场进行处置.下午4时35分钟左右,民警赶到离派出所相距约10公里的李劲松租住的杨林管区钟鼓山蒋淮山家里,看到给钟鼓山工地运土方的黄勇兵等人正在与李劲松争吵.因钟鼓山抬填工程拖欠工人工程款问题,工程承包方与施工方已多次发生纠纷,东坪派出所因此事已调解过多次,故李劲松与黄勇兵两方当事人民警都认识.民警到达

2011年6月22日下午4时16分,东坪派出所接到东坪镇钟鼓山抬填工程B标项目负责人李劲松电话报警称:有人在其租住的钟鼓山蒋淮山家房屋内与他发生争吵,要求派出所出警。东坪派出所3名民警立即驱车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下午4时35分钟左右,民警赶到离派出所相距约10公里的李劲松租住的杨林管区钟鼓山蒋淮山家里,看到给钟鼓山工地运土方的黄勇兵等人正在与李劲松争吵。因钟鼓山抬填工程拖欠工人工程款问题,工程承包方与施工方已多次发生纠纷,东坪派出所因此事已调解过多次,故李劲松与黄勇兵两方当事人民警都认识。

民警到达现场后,双方就停止了争吵。民警问黄勇兵:有什么事?为什么会在这里吵架?黄勇兵当时十分激动向民警反映:上个星期,东坪镇的陈直良镇长等政府领导,组织他们这些帮B标装土方的司机与李劲松就土方费用久拖不付的问题进行了协商,讲好在这个星期一由李劲松代表B标工程施工方把拖欠装土方的司机们的土方钱、运费、工资付清,李劲松也表态同意,当时你们局里重保大队夏忠毅、颜慧琪两位副大队长也在场的,他们可以做证,但6月20、21(星期一、星期二)李劲松都避而不见,拒付工资,而且有天晚上工程承包方趁夜将B标工地上的施工设备全部撤走。

黄勇兵听说李劲松于6月21日到了东坪,住在东坪一宾馆里,22日有可能回租住的地方拿了自己的衣服等生活用品后准备回益阳去。

黄勇兵便叫了自己的表弟和外甥及外甥的一个朋友,于6月22日下午16时到了杨林管区钟鼓山蒋淮山家李劲松租住的地方找他,要求他按上次政府的调解意见把帐结了,但李劲松说钱付不出,要到再开工时才付钱,并说是因为政府拖欠了他们的工程款(实际上政府的工程款基本上已按时给付)。

黄勇兵这些人就要李劲松和他们一起到政府或安化县公安局重保大队说明情况,李不去,在拖他去时双方便发生了肢体冲突。

听完黄勇兵讲述后,民警又单独询问了李劲松,黄勇兵刚才讲的情况是真实的吗?李劲松没有表态,民警询问黄勇兵等人是否打了他,李劲松说拖了他,在拖他时使他身上受了点小擦伤;民警又问土石方工资的问题和项目部就工程款的事有何安排,李劲松没有回答。

在处警过程中,民警电话联系了县局重保大队的夏忠毅副大队长,向他汇报了这一情况。夏忠毅副大队长表示东坪镇政府确有协商付工资一事,颜慧琪副大队长马上会来协调处理。鉴于双方的对立情绪,为避免再发生冲突,处警民警将双方带至派出所。

双方来到东坪派出所后,重保大队颜慧琪副大队长、东坪派出所贺丰虎所长接待了双方,民警首先问李劲松要不要去医院做检查,李劲松没有表态。颜慧琪副大队长对李劲松说已协商好的事为什么不履行?李就说他不是工程的老板,他只是个打工的,平时帮帮忙,记记帐,负责在工地上登记一下土方的车数,没有权力也没有钱付给司机们。

黄勇兵等人听李劲松这样说,十分激动,也很气愤,当时便讲:“既然你做不了主,为什么上次政府领导组织协调你是承包方的代表?还表态说这个星期一一定将工资付清。

我们这些运土方的司机都是一些做苦工的农民,赚的都是些血汗钱,需靠这些钱来养家糊口的。这一次一定要将拖欠的帐结清,假如李劲松跑了,欠的帐那么要政府负责。

”他们还表示,这次要是还处理不好,他们将在派出所静坐,等事情处理好后再走。李劲松自己也表示事情没有得到解决他也不会离开派出所。因该纠纷一直是东坪镇政府牵头处理的,为了使此事尽快得到解决,所长贺丰虎向政府的主管领导陈直良镇长报告,请他来具体处理此事。但当天陈镇长在县里开党代会,未能前来。当晚,民警做双方工作一个晚上未果。

6月23日上午,所长贺丰虎听说李劲松向公司反映“自己身上有伤,还在流血,群众在派出所围攻他,不准他去医院治伤”,贺丰虎立即安排民警再次核实李劲松是否受伤,有伤的话要立即陪其去医院进行治疗。民警问了李劲松几次,李均不予理睬。

在这种情况下,所长贺丰虎又和民警一起到办公室询问,但李依然不理睬。民警又掀起李的衣服,对李的身体进行了查看,发现李身上背部有一点皮外擦伤,贺丰虎要求李去医院检查,并派民警陪同保证其安全,李沉默不配合。随后,所长贺丰虎将此事作为维稳信息向县局指挥中心进行了报告。

23日下午5点多钟,在所长贺丰虎的多次请示下,陈镇长在开会中抽空来到派出所处理此事,经与李劲松公司、亲属商议,由陈镇长担保:一个月之内一定会将拖欠的司机方的工资付清。此事才得以解决。

二、关于文中反映的问题

1、关于株溪口电站库区农田防护工程因“当地黑恶势力猖獗,强揽工程、强卖土石方、收取保护费,导致工程项目建设速度缓慢,至今不能完工”,“对黑恶势力打击不力”的问题。

株溪口电站库区农田防护工程是我县重点工程,施工环境由我局重保大队和东坪派出所共同维护,从2007年工程开工至今,东坪派出所和重保大队还没有收到过施工方的有关当地存在黑恶势力、且收取保护费的举报,对文章中反映的问题,我局正在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我们将坚决予以打击。

2、关于“报110一个多小时后民警才赶至现场”的问题。

6月22日下午4时16分李劲松向东坪派出所值班室打电话报警称:有人在其租住的杨林乡钟鼓山房屋内与他发生争吵。接报后,东坪派出所民警立即驱车赶赴现场,于4时35分钟左右,民警便赶到离派出所相距约10公里的李劲松租住的杨林管区钟鼓山蒋淮山家里。与文中反映的“报110一个多小时后东坪派出所民警才赶至现场”不符。

3、关于“李某被黄勇兵等人殴打成伤,血流不止”的问题。

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并未发现李劲松流血。在黄勇兵等人向民警反映了情况后,民警曾单独询问李劲松黄勇兵等人打了他吗?李劲松说他们拖了他,在拖他时使他身上造成了点小擦伤。到了派出所后,所长贺丰虎及民警又多次询问他身上是否有伤,是否需要去医院检查?如果需要去医院,马上派民警陪同,李劲松一直不予理睬。

所长贺丰虎还掀起李劲松的衣服查看过李背部的擦伤,并表示要护送他去医院,但李劲松都以沉默做答。所以,文中所说血流不止,民警不送他去医院的情况是严重不实的。

4、关于“使其带伤在派出所滞留达三十小时之久”的问题。

6月22日下午17时,东坪派出所民警将李劲松、黄勇兵等双方当事人带至东坪派出所。当时,黄勇兵等司机方很激动,表示:如果这次政府再不将李劲松他们项目部拖欠司机方的工资付清,他们将不会放走李劲松,非要有一个结果。

李劲松自己也不愿离开派出所,以此来躲避司机找他的麻烦。22日傍晚,民警问李劲松吃饭吗?并喊他一起到派出所食堂就餐,但李劲松称自己不舒服,不想吃。之后李就在民警值班室休息,晚上,民警见其未吃晚饭,又买来夜宵给李吃。直至次日即23日下午5时,事情得到解决之后,民警一直都对李劲松很客气,并不存在将其滞留。关于这一点,李劲松后来在自己的询问笔录中也有证实。

5、关于“黄勇兵是东坪派出所贺丰虎所长的拜把子兄弟”的问题。

因该工程的工程款项问题,工程承包方与施工方多次发生纠纷,所长贺丰虎带领民警就此事曾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故而认识承包方李劲松与施工方司机黄勇兵等人。之前,贺丰虎并不认识黄勇兵。

6、关于对“强买强卖行为不予制止”的问题。

该文说因为土石方的价格和每车的土石方的方数问题多次和蒋进刚、黄勇兵等人发生矛盾。根本原因是双方的谈价没有第三方在场,又没有签订合同,且黄勇兵和项目部之间一开始就没有当面谈价,双方都是通过中间人蒋进刚转达意思的,而蒋进刚在中间没有履行转达的义务,跟李劲松说同意他们提出的3元一方的报价,跟黄勇兵则承诺会帮其搞定司机们提出的50元一车的车费问题,且要黄勇兵先跟司机们结算了运费,所以才最终导致纠纷的发生。

但我们可以负责任的说,该工程只要出现麻纱纠纷,我局重保大队、东坪派出所及东坪镇政府都会全力调解和制止。

7、关于贺丰虎说“为了你们这个钟鼓山工地的事情,我们已经出警很多次了,现在都头痛了。你们那里再打人杀人我们都不管了,随你们的便”的问题。

为株溪口电站库区农田防护工程B片的施工环境问题东坪已处警多次,事实上也不是单纯处警的问题,为确保该工程尽快顺利进行,在去年年底,经政府协调,该所在警力不足、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专门安排两名民警负责该工程治安保卫工作,而且民警基本上常驻该工程工地,并为主调解了多起纠纷。

三、安化县公安局所做的工作

黄勇兵殴打李劲松一案,东坪派出所在调查完毕后于7月17日将调查情况上报县局法制大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黄勇兵依法做出了治安拘留7日、罚款300元的处罚,且已经执行。对于李提出的与黄勇兵之间的经济纠纷系东坪镇政府组织双方进行的调解,双方均已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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