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光全判几年 卖官书记周光全一审被判无期的警示
有"卖官书记"之称的周光全,在就任巢湖一把手期间,大肆卖官,对于想让他提携的下属官员,少则2000元,多则数万元,来者不拒,有求必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2008年,被告人周光全在担任安徽省原巢湖行署专员、地委书记、巢湖市委书记、安徽省委副秘书长、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委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收受贿赂417.
3万元人民币、8.61万美元、4.3万元购物卡(券)、纪念币、手表等,另有240.601117万元人民币、7.03753万美元、9.987513万港币、4260欧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解剖周光全案件,从一个农民的儿子到一名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在金钱、物质、权欲的种种诱惑下,身为市委书记的周光全已经彻头彻尾地将其手中拥有的公权力异化为替个别人"办事"的私权力,异化为被金钱推着转的工具。也正是因为如此,今年6月初,巢湖市6名处级干部因"买官"被免职;此前的5月份,该市两名副市长和一名区委书记因"买官"被免职。
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该市先后有10多名处级及以上官员因"买官"被免职。而这些"买官"事件皆是周光全的"杰作",所以,新华社报道中称周光全为"卖官书记",我感到这十分贴切。
但是,回过头来,我们再看看周光全的结局,完成可以归纳为:贫苦的童年,奋斗的青年,辉煌的中年,悲哀的晚年。因为他卖掉的不仅是人格、官格,卖掉了党和政府的好作风、好声誉,也卖掉了自己的政治生命、仕途前景,更卖掉了卖掉了人身自由。
这正像上海市长宁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正厅级)陈超贤在忏悔中所的,"钱在银行,人在牢房",早先收下的成捆成袋的巨额赃款,如今已被反腐清风一吹而光……面对铁窗残月,周光全只能用忏悔来打发时光。然而,他"制造"的教训,对我们党的各级干部来说,却是刻骨铭心的。
"一个国家,腐败不除,无以立本;一个政党,腐败不除,无以立威;一个政府,腐败不除,无以立信。要揭露和防止像周光全这样的腐败分子,就必须从严治党,从严治政,从严治官。"这是周光全案的公诉人慷慨陈词的一席话,我觉得,值得我们的各级干部认真研读、感悟。
我们党与"买官卖官"等腐败行为始终是"水火不相容"的。中央整治几股歪风之一,就是买官卖官。近年来,不仅屡屡重拳出击,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整治和预防"买官卖官"歪风,并依纪依法严惩了一大批"买官卖官"的官员,周光全只是其中的一个个案。我想,在这样一个高压治腐的新形势下,如果为官不正,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以身试法,这无异于是在给自己的脖子上缠绕一圈一圈的绞绳,其结局与周光全能有什么两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