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志安贪污受贿挪用 贪污受贿、挪用公款 杭州又有一批基层干部“栽”了
2007年至2015年期间,陈涛利用担任杭州兴达市政公用服务有限公司经理、法人代表的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程款结算等工作中,为工程施工方项某、李某等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人员所送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82.79万余元。陈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杭州农副产品发展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杭州良渚新城农发公司原党支部书记黄国峰受贿问题。
2012年,黄国峰伙同他人在军用通信光缆改迁协议谈判过程中为高某某提供帮助,非法收受钱款共计人民币40万元,其中黄国峰分得20万元。2014年至2015年,黄国峰在承接实施物业服务项目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多次非法收受钱款共计人民币28万元,港币5万元。黄国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富阳区富春街道农业公共服务站原站长李浩龙违规收受礼金礼卡、骗取财政补助问题。
2013年至2016年期间,李浩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及超市卡,共计价值人民币3.25万元。在具体负责青云桥高畈村周某某养殖场关停过程中,以其妻弟胡某的名义,签订虚假搬迁补偿协议,骗取补助资金24.19万余元。李浩龙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桐庐县旧县街道旧县村原报账员金东水贪污、职务侵占问题。
2009年至2014年期间,金东水在协助政府从事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管理及村集体资金管理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涂改相关款项发放凭证、虚增发放金额及发放对象等手段,骗取土地征用补偿款和村集体资金共计人民币127.68万元。金东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0.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原科长毛岸河受贿问题。
2009年至2014年期间,毛岸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办理各类退休手续时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多人所送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3万元。毛岸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1.淳安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原副经理余严华受贿问题。
2014年至2015年期间,余严华利用负责工程招投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工程款拨付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多种方式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4万元。余严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