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财政局陈向阳 确保扶贫资金每一分钱都用在贫困群众身上 ——专访市财政局局长陈向阳
“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冲锋号已经吹响,财政部门将集结在攻坚战的号令下,深刻领会攻坚战的重大意义,不折不扣地落实省、市脱贫攻坚推进大会精神,把脱贫职责扛在肩上,把脱贫任务抓在手上,全力支持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7月21日,市财政局局长陈向阳表示。
统筹资金 精准扶贫
加大投入力度。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财政部门积极发挥政府投入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2016年,市本级预算安排财政扶贫资金1.115亿元。同时,千方百计争取上级财政对我市脱贫攻坚的支持,积极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重点支持精准扶贫、领导干部驻村包扶以及易地扶贫搬迁投融资平台建设,全力保证脱贫攻坚资金需求。
统筹使用资金。根据全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纳入整合范围内的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贫困县,赋予贫困县充分的资金使用自主权,更好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涉农资金财务制度要求,积极指导和推进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优化财政资金供给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保障贫困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
用好资金 改革创新
强化整合,走产业扶贫之路。在认真做好财政服务脱贫攻坚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贫困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所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贫困群众,扶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为贫困群众培育稳定的增收来源。
成立市级扶贫开发投资融资平台。今年4月,我市注资2340万元成立了全市扶贫开发投资融资平台,专门负责承接省提供的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承贷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资金,以支持我市贫困人员易地搬迁。
目前,省下达我市2016年第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资金2106万元和采煤沉陷区居民搬迁安置项目资金4.35亿元,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已启动。下一步,在市级财政积极落实好搬迁补助政策的同时,还将支持引导贫困县财政积极配合支持当地政府落实好易地扶贫搬迁组织实施的主体责任,按照市委提出的“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积极解决搬迁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当地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具体实施,确保“十三五”期间我市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完成。
管好资金 强化监督
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按照“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快资金指标下达速度和资金拨付速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支出进度偏慢的项目,认真查找原因,督促进一步落实相关责任,加快项目开工和建设进度。对经评估难以开工的项目,按规定报批及早调整规划,尽快将闲置资金调整用于其他重点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作用。
全力保障民生,确保政府兜底。三年脱贫攻坚战结束时,我市贫困县农村低保等标准都要达到国家扶贫标准。
同时,持续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要把扶贫资金作为监管重点,严格标准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扶贫资金作为带电的高压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办,确保扶贫资金的每一分钱都用在贫困群众身上,用在脱贫攻坚上。明确并落实贫困县对扶贫投入资金管理监督负首要责任,同时,各级财政要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对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实现廉洁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