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韬律师国浩 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淳:结局可能出人意料
除达能、娃哈哈双方的豪华律师团队外,大量法律界人士对此事也予以高度关注。随着达娃纠纷上升到多个跨国诉讼和仲裁案中,以法律条文说话就成为市场对该案的最大关注点。 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淳认为,因为双方的口水战夹杂过多的无用信息,分散了业界对法律点的聚焦。
“仅从法律上看,这个事情很简单。” 商标权方面,李淳提示,最关键的1亿商标权转让款已经兑现。这是决定商标权归属的基本判定依据之一,也是合资公 司“依法组建”的重要基础。
而对于后期双方签定的商标许可合同,李淳称,这可能被视为“所有权转移过程中的派生权益”,即当(商标权)转移过程还在继续,且因出现法律障碍而没有最终“确权”的情况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可视为“司法救济的补救措施”,它不影响商标转让的最终实现。
“从这一点判断,最后的法律判定结果可能是商标转让协议有效,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无效。”李淳大胆预测。而这一结果与目前大多数的判断大相径庭。但他也同时表示,转让款支付不是转让协议生效的所有条件,具体对生效与否的约定还要看合同规定及相关法规。
对于同业竞争问题,李淳称,在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合资时,不对外资做任何“同业竞争”限制是十分普遍的做法。
“这与跨国企业的产业布局战略有关。”即达能在中国并购多个与娃哈哈有竞争的企业,并未违反合资合同。 “在中外合资纠纷中,必须意识到,法律是一回事,总结经验教训是另外一回事。认可现有的合同约定,以经验教训对未来立法提供参考。这一思路远比纠缠在事件本身更重要。”市场人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