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克廉洁 广西崇左市委书记黄克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01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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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新华网南宁8月28日电(记者夏军)立案253件,同比增长38%;结案同比增长41%;党纪政纪处分同比增长46%--今年以来,广西崇左市委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层层落实,并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把纪律挺在前沿,抓早抓小,强化正风肃纪,将严格纪律融入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中,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较好成效.近日,崇左市委书记黄克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介绍当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实践与探索.当好"第一责任人" 层层落实"主体责任""

新华网南宁8月28日电(记者夏军)立案253件,同比增长38%;结案同比增长41%;党纪政纪处分同比增长46%……今年以来,广西崇左市委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层层落实,并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把纪律挺在前沿,抓早抓小,强化正风肃纪,将严格纪律融入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中,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较好成效。近日,崇左市委书记黄克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介绍当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实践与探索。

当好“第一责任人” 层层落实“主体责任”

“党委(党组)书记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黄克谈及“主体责任”的认识时说。

党的十八大以来,崇左市委全力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一工作被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年度绩效考评,统筹谋划,全面部署。

黄克说,作为市委主要领导,他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或讨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持召开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会议和全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会议,及时部署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我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黄克说。

当好“班长”,也要抓好班子。崇左市委推动班子成员认真执行“一岗双责”,深入分管单位检查指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黄克介绍,落实“主体责任”的关键,是层层传导压力。崇左市细化分解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细化工作任务和责任清单,将责任分解到党委班子成员身上。

“市委还分别与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党委主要领导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书》,确保各级各部门守土有责、负责、尽责。”黄克说。

此外,“四级约谈制度”的建立也起到较大作用:市委书记约谈各县(市、区)党委书记、县委书记约谈乡镇党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约谈村党支部书记,通过约谈传导压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深入开展“阳光效能”主题活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出台了《崇左市领导干部反对“四风”若干规定》等制度,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今年以来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5个,5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把纪律挺在前面 教育与惩治并举“拒腐防变”

黄克介绍,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崇左市委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注重教育在先,预防在前,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崇左市600多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到16个重大项目建设现场看、听、学,查找自身差距,黄克当场列举普遍存在的“为官不正、为官不廉、为官不严、为官不实、为官不为、为官不诚”6个方面的具体表现,对领导干部起到较大警示教育作用。

黄克说,崇左市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用约谈提醒、信访监督、诫勉谈话、函询等方式,抓早抓小,及时教育警醒,防止一般问题演变为大问题。今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约谈提醒117人,开展信访监督30次,诫勉谈话31人、函询有关问题40个,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崇左市坚持用好用活反面教材,组织开展“以案明纪”、“参加庭审”等活动,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市各部门各单位专题教育对象,通过聆听典型案例讲解、观看“身边案例”警示教育图片和影片,让党员干部从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警钟长鸣、引以为戒。

一手抓教育、一手强执纪。崇左市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依照党规党纪,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今年1至8月,崇左市立案253件,同比增长38%;结案159件,同比增长41%;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8人,同比增长46%。崇左市高度重视节假日巡查,紧盯各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组织专项巡查活动,发现问题63个,责令整改63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48件,党纪政纪处分27人。

黄克说,为让群众更强烈感受到严肃党纪、反腐倡廉所带来的作用,崇左市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今年以来共查处涉农案件74件,涉案金额745.76万元,一些款物清退给受害群众,涉及1128户群众。

抓住“选人用人”关键 为纪委监督执纪创造条件

黄克认为,一系列案件显示,履行好“主体责任”的关键在选好人、用对人。崇左市委把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关键,健全科学选人用人机制,坚持好干部标准,确保选人用人目标正确;树立“重基层、重实绩、重作风”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干部选拔程序。

黄克介绍,“主体责任”的落实,推动了监督责任的履行。崇左市委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方面给予保障,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纪委执纪监督创造条件。崇左市专门出台《崇左市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督促指导纪委执纪监督和落实“三转”,调整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优化各室职能,促进主业主抓;完成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7个县(市、区)纪委全部按“办案人员占总编制数30%以上配备”进行调整。

黄克说,崇左市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加快推进纪检信息内网改造、办公自动化等信息化建设,较大幅度提高了执纪办案效率;市委先后批准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到江西干部学院等地开展现场修学等活动,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能力;大力培养使用纪检干部,2014年以来,全市有30人调进市、县级纪委机关工作。

黄克介绍,一系列举措扎实推进了崇左市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将严明纪律融入了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中,对纪律立起来、严起来起到较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