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卓英子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鉴于市人民政府部分领导工作变动,现将市长、副市长有关工作分工进行调整。调整后市长、副市长的工作分工如下: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周家斌市长 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计工作。 主管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土地审批委员会、规划委员会、环境保护委员会、城市管理委员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
林山青副市长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固定资产投资、国土资源、海洋、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规划、统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机构编制、财政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粮食局、固定资产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海洋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规划局、统计局、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房地产交易中心、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户外广告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分管或联系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国家海洋局北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广西海洋研究所、国家统计局北海调查队、中国海监第九支队等有关工作。 谢向阳副市长 负责文化、教育、卫生、人口计生、旅游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文化局(广播电影电视局、新闻出版局)、教育局(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卫生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防治艾滋病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旅游局、涠洲岛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档案局、地方志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北海职业学院、市广播电视大学,北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等方面工作。
分管或联系民航以及市总工会、妇女儿童、共青团、红十字会、计生协会、社科联、文联、北海日报社,中直、区直新闻单位驻市机构等有关工作。 李广存副市长 负责科技、外事侨务、金融、驻外联络机构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分管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外事侨务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金融工作办公室、上市公司风险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广西北海国家(海洋)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驻香港、越南、北京、广州办事处(联络处),北海银滩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国内友好城市、国外友好城市等方面工作。
分管或联系银行、保险以及市科协、各地驻北海办事处等有关工作。 袁健晖副市长 负责公安、信访、维稳和海防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信访局、海防办公室、消防委员会办公室、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等方面工作。
分管或联系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北海海事法院,市国家安全局,驻市部队、武警等方面工作。 石昆副市长 负责商务、体育、政府法制、债权债务清理处置、政府采购、民族宗教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商务局(口岸办公室)、体育局、法制办公室、债权债务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北海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北海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二轻联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供销社、民族宗教事务局。
分管或联系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质量技术监督、自治区商务厅驻北海口岸办事处、各民主党派北海市委会、市工商联、侨联、黄埔军校同学会北海联络组等有关工作。
叶山副市长 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民政、扶贫、地震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农业局〔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扶贫开发办公室〕、水利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水产畜牧兽医局、民政局(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震局、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农机管理中心(农机局)、林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分管或联系市气象局以及渔船检验、渔港监督等有关工作。 陈勋副市长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交通、安全生产、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管理、港口物流、铁路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交通运输局(交通战备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港务管理局、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铁路建设办公室、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分管或联系铁路、工商、烟草、供电、盐务、石油、机场、海事、通信管理、邮政管理和北海海上搜救中心、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北海航标处、中国船级社北海办事处、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北海救助基地等有关工作。
刘志明副市长 负责环境保护、人民防空、招商促进、政务服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铁山港(临海)工业区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招商促进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铁山港(临海)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分管或联系广西海洋环境监测站等有关工作。
2013年9月25日
───────────────────────────────── 抄送:市委各部门,北海军分区,驻市部队,武警北海支队,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北海海事法院。
各民主党派北海市委会,市工商联。 ─────────────────────────────────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