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王志富和情人 是情人连累了局长还是局长负了情人
在某网站看到《情人被局长玩死》的缩略标题时,已经被吓了一大跳;当看到原标题《女子在河北高阳一局长办公室喝药求死官方调查》时,又被吓了一大跳,所以就想看个究竟。
看着该案的情节,其实并不复杂,说的是“高阳县质检局副局长张艳卿玩弄女性包养小三,因为喜新厌旧想甩掉,小三找上门来要说法,诉说张艳卿副局长要她做几年的情人,允诺以后和她一起生活并给她安排工作。几年后张副局长婚也没离工作也没给安排上,该女年龄却增长了几岁。
自己的大好青春就这样流逝了,自己为了他至今未婚,现在张艳卿又要甩掉她,她到高阳质检局找张艳卿副局长要说法。在质检局呆了几天,张艳卿副局长避而不见。小三无奈,在高阳县质检局局长办公室喝下了准备好的农药……。”
情节不复杂,但答案却有点复杂,并非“情人被局长玩死”那么简单。
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现年29岁可能的白领女子,走过的是一条从以身相许到以死相逼之路;而造成这一可悲局面的,则是副局长大人的“始乱终弃”,是他亲手“画”的一幅始于骗得美色,继尔玩得腻味,最终只想抛弃的“长卷”,且这幅“长卷”又是铁证。
情人被局长玩死了?有点,不过并非全是!虽然她最终因为抢救及时生命尚在,但因为被副局长大人“玩”了那么久,再加现在喝药一事被曝光,早已“半死不活”,如果不在原地“遁身”,想要结婚生子怕已难上加难。一辈子已经被毁,不成了“秃子头上摆着的虱”?
局长被情人玩死了?也有点,但也并非全是!就“三儿”这么一闹,副局长大人不被“拖”了出来?而这样的副局长,岂能仅仅只有情事那么简单?如果来一个“顺藤摸瓜”,还能没有贪事?即便是没有贪事,不功名全弃?哪里还有“活”的可能?如果副局长大人色贪俱“佳”,那等着他的不只有“死定”二字?
正因为都不全是,所以我只能用“绕口令”来给出答案:情人没有被局长最终玩死,局长也并非全因情人之故被玩死。正确的答案该是,局长是被自己玩死的。
之所以给出这样的答案,其实所有的人都应该已经明白。如果没有副局长大人当初的贪色,没有当初的信誓旦旦,何来人家的死心塌地?何来“始乱终弃”之进退两难?何来“拔出萝卜带起泥”的被迫无奈,何来让组织上不得不因此而起他“老底”的死路一条?
中国有句俗话,叫做“玩火者必自焚”。但如讲此话放在官场情事上,不叫“玩色者必自焚”?这才是最终的正确答案啊!哥们,还玩啊?小心玩完呢!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