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彬彬乡村 王彬彬:“大跃进”和“文革”时期农村的工分问题

2018-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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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上海大学的蔡翔教授在学术专着<革命/叙述:中国社会主义文学-文化想象(1949-1966)>中说这样谈论了人民公社时期"农民和土地情感疏离"的原因:"比如说,我

上海大学的蔡翔教授在学术专着《革命/叙述:中国社会主义文学-文化想象(1949-1966)》中说这样谈论了人民公社时期“农民和土地情感疏离”的原因:“比如说,我们怎样看待‘工分’问题。‘工分’使得分配形式抽象化,但是这一抽象化并不以货币的形态表现出来,而只是一种有待年终实物(粮食)兑现的数字化结算模式。

我以为,在某种意义上,正是这一数字化的管理方式的介入,才真正导致了农民和土地的情感疏离,并使得‘深埋’的记忆有可能复活并被反复生产。”(第262页)

蔡翔先生“文革”期间在安徽农村当过几年“插队知青”,因而很喜欢谈论农村和农民,但这番话有点不着边际。“文革”时期,农村一般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农民出工由生产队记“工分”。但粮食兑现并不是等到年终。什么粮食收上来了,就分配什么粮食。

小麦收获了,分小麦;水稻收获了,分水稻;红薯收获了,分红薯,现收现分,这怎么是“数字化结算模式”?记“工分”,这只是集体化劳动的一种计酬方式。把这种表面的、枝节的问题说成是导致“农民和土地的情感疏离”的原因,真让人难以思议。

集体化劳动,实际上就已经把每一个具体的农民与土地分离了。在“人民公社”时代,农民总体上仍然依存于土地,但具体到每一个农民,土地又是外在于自身、与自身没有多少关系的。

每一个具体的农民,都失去了对土地的监护权,用文学化的说法,失去了对土地的“疼爱权”、“抚养权”。传统中国农民对土地有无限深情。如果土地是属于自己的,他们就可以尽情地经营着它、呵护着它、疼爱着它。

如何犁如何耕,种什么怎样种,都由自己做主。有事无事到地边转转,看见一块土疙瘩,顺手揉碎;发现有根杂草,随手拔掉;猪屎人尿狗粪,随时往地里送点。而在“人民公社”时代,每一个具体的农民,都被剥夺了这样对待土地的权利,当然,也被剥夺了这样对待土地的心思。

以生产队为单位进行集体劳动,一切由队长说了算。种庄稼,经验是十分重要的。而经验是日积月累的结果。种田高手,总是年岁较大的老农。而那时候的队长,却又总是苗正根红的年轻人。

这些队长,自己没经验,一般也不屑于向老人讨教。全队的人,都听队长的号令,怎么可能不与土地“情感疏离”?当然,导致这种“情感疏离”的根本原因,还是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是那种“结果平等”的分配方式。只要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哪怕每天实物兑现一次,农民与土地的情感也必然会“疏离”,这个道理简单至极。

蔡翔先生意在为那个时代的集体化辩护,但却对农村集体化的过程并不了解。就说工分计酬制吧,也是经过了许多折腾,才基本定型的。读罗平汉的专着《农村人民公社史》,可对这一问题有清楚的认识。蔡翔先生这样的人,神往的是集体化时期的平均主义,是那种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结果平等”。

但这样一种平等,其实也并非当时最高决策者的初衷。当时的决策者,是考虑过怎样在集体化的劳动中避免平均主义的。工分制开始于人民公社之前的合作社时期。

一开始采取的是“评工记分”的方式。同一合作社的人集体出工,但每人的工分并不固定,而是以集体评议的方式决定每人每天应得多少工分,评议的依据,主要是各人在劳动中的表现。“评工记分”如果做得好,对“结果平等”多少能起一点遏制作用,但却难以做得好,更难以长期坚持。

同一集体中人,总难免沾亲带故,“情亲而弊生”,在发言时要做到公正,几乎是不可能的,此其一。其二,评工,那可是关系到养家糊口、衣食饱暖的大问题,争吵是绝对不可避免的。

“评工记分”,往往弄得评议工分的时间比下地干活的时间还长。罗平汉说:“常常是早早收工开始评工记分,评到半夜也评不清楚,社员之间为工分争论不休成为常事。”劳动表现本无客观标准,所以需要众人来“评”。

但既无客观标准,“评”就必然变成“吵”。“评”的时间超过“工”的时间,还严重伤害邻里、乡亲间的感情,当然难以为继。所以,公社化后,工分开始固定。固定工分的依据,通常是两条:性别和年龄。男性壮劳力,一天10分工;女性壮劳力则一天6分或8公。未成年者和老人,所得工分则相应减少。同一年龄段者,每天所得工分相同,于是,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便一个样了。

公社化时期,在计酬方式上,也有别出心裁者。据罗平汉介绍,陈永贵在大寨,就发明了“标兵工分,自报公议”的制度。这种方式是,日常出工时,记工员只负责记录每人每天干的是什么活,不记工分,每月进行一次集体评比;评比前先选出这一月的“劳动标兵”。

“标兵”的工分确定后,其他人则以标兵为参照,自报这一月应得工分。如果众人认为自报合理,则按自报记分。如果众人认为自报不合理,则在评议后予以更改。1966年3月,《人民日报》报道了大寨的“自报公议”计酬方式,并以编者按的方式予以充分肯定。

于是,这种方式被一些地方仿效。但这种方式,与先前的“评工记分”并无大的差别。弄出了一个“标兵”,似乎有了客观标准,但各人与标兵的距离却并不“客观”,最后产生的,也只能是“大概工”,并不能避免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何况,“文革”开始后,政治思想表现也成为“评工”的一种依据,农民干活的热情就更没有了。

公社下面是生产大队,大队下面是生产小队。公社化初期,本来是以公社为核算单位的。以公社为核算单位,公社内部便必然“一平二调”,社员在全公社范围内,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这样弄不下去,便改成以大队为核算单位。

这样也弄不下去,毛泽东才忍痛决定以生产小队为核算单位。蔡翔先生说年终才“实物兑现”,那是很可笑的说法。年终,是生产队算每家每户的盈亏账。队里全年粮食总收成按官价折合成人民币,就是全队一年总收入,再将这理论上的人民币,除以全队工分的总个数,就得出这一年队里的工分值,即每个工值多少钱。队里的总账算出来了,每户的账也就清楚了。

当代作家曹乃谦的《到黑夜想你没办法》,写的是“文革”时期晋北农村的状况。在晋北,一个工有时值七分钱。也就是说,一个壮劳力干一天活,理论上可挣得七分钱的人民币。而娶一个媳妇要2000元。一个男子,不吃不喝不穿,也要干100年才可能讨上老婆。

所以许多男子都只能一直“棍着”。在男子心目中,两样东西世上最好:油炸糕与板鸡鸡(女性私处)。他们常挂在嘴上的是:“油炸糕,板鸡鸡,谁不说是好东西!”“文革”期间曾在安徽淮北插队的蔡翔教授,听到过类似说法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