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刘维佳 关于四川大学“十佳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今年的四川大学"十佳奖"评选工作正式启动。详见下文《四川大学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十佳"奖评选活动的通知》。今年十个奖项均在人事信息系统中填报,具体评选要求附后。
请各位老师在2017年5月8日前在人事系统中完成申报,学院统一从系统中将名单导出,经党政联席会讨论后推荐人选。 请各位老师踊跃申报。
经济学院 2017.
4.26四川大学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十佳"奖评选活动的通知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大学关于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十佳奖"实施办法》(川大人〔2010〕19号)和《四川大学关于开展 "十佳"创先争优评选活动的决定》(川大校〔2010〕2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2017年度"十佳"奖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表彰项目为四川大学"十佳师德奖"、"十佳教师传帮带奖"、"十佳教师公共服务奖"、"十佳青年教师教学奖"、"十佳关爱学生教师奖"、"十佳辅导员奖"、"十佳医德奖"、"十佳管理服务奖"、"十佳教学辅助人员奖"、"十佳后勤服务人员奖",各10名,全校共表彰100名。
二、相关要求 1.
各单位对候选人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工作作风等各方面严格把关,宁缺毋滥. 2.每个"十佳"奖项各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1名。每一位教职工只能被推荐为1个"十佳"奖项的候选人。
3.优先向教学、科研、管理、医疗一线教职工倾斜,原则上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不参与本次"十佳"奖评选。 三、具体申报条件、评选程序及办法 请严格按照《四川大学关于开展"十佳"创先争优评选活动的决定》和《四川大学关于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十佳奖"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十佳奖各奖项均需要在人事信息系统完成申报,具体流程为: 1.被推荐人个人账号登陆→用户数据管理→奖励申报→相关奖项申报表→增加; 2.
被推荐人个人完成申报后下载"十佳奖推荐表"(主要先进事迹如有未尽事宜,可另外附页说明); 3.
单位管理员登录人事信息系统,在"分组数据审核中"填写单位党委(党总支)意见; 4.下载后的"推荐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各相关奖项的受理单位。 四、时间安排及申报材料 1.
各二级单位于2017年5月13日前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候选人名单和推荐表(包括电子版与纸质版)提交以下受理单位: (1)"十佳师德奖"、"十佳教师公共服务奖" 、"十佳管理服务奖" 报学校人事处(联系人及受理地点: 刘畅 85405916 行政楼355房间 ); (2)"十佳教师传帮带奖"、"十佳青年教师教学奖"报学校教务处(联系人及受理地点:孙克金 85406686 行政楼220房间); (3)"十佳关爱学生优秀教师奖"、"十佳辅导员奖"报学校学生工作部(联系人及受理地点:谭新禹、刘维佳 85401215 文化活动中心301房间); (4)"十佳医德奖"报学校医学管理处(联系人及受理地点:苏勇林85503401 华西校区行政楼1楼房间); (5)"十佳教学辅助人员奖"报学校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联系人及受理地点:董丽萍85403109 行政楼215房间); (6)"十佳后勤服务人员奖"报学校后勤管理处(联系人及受理地点:张振芳 85407059 行政楼209房间)。
2.学校相关部门于6月1日前完成各奖项评选和公示工作,并将结果报送学校人事处。 3.
人事处汇总评选结果、报学校审批并发文表彰。 四川大学人事处 2017年4月26日川大校【2010】27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