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梅影画历史成交价 合肥土拍将执行新规 竞价不得高于历史最高成交价

2018-02-03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观点地产网讯:11月21日,合肥发布<关于11月30日土地拍卖的补充公告>,要求对当天参拍的居住用地(不含庐江县)不仅要"并联"拍卖,还要最后参与"摇号",开发

观点地产网讯:11月21日,合肥发布《关于11月30日土地拍卖的补充公告》,要求对当天参拍的居住用地(不含庐江县)不仅要"并联"拍卖,还要最后参与"摇号",开发商才可能拿到地,这在合肥属史上首次。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补充公告》指出,30日出让的瑶海区E1609、瑶海区E1610、高新区KD4-1、包河区S1605、蜀山区W1607、庐阳区N1608地块的竞得人办理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区域内2016年10月31日前的同品质、同类型项目最高明码标价备案价格。此款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地产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公告还明确,11月30日举行的土地出让会在坚持现场"并联"拍卖的前提下,将改革市区和肥东、肥西、长丰三县单宗土地拍卖具体操作方式。其中最重要一点是:开发商竞价不得高于或等于地块所在区域历史最高成交价,超出则属无效报价。据了解,区域历史最高成交价中,包括最高成交地价和最高成交楼面价。竞得人报价不得"触碰"其中任何一个。

而具体的竞价过程将分为三步,首先是举牌应价(按亩均单价应价)。竞买人在参考价(即起始价)基础上,按主持人宣布的竞价阶梯举牌应价,不允许跳价增叫。

其次是书面报价(按地块总价报价)。所有竞买人在一次举牌应价后,主持人口头征询是否参加书面一次性报总价。同意书面报价的竞买人,其所报总价不得高于或等于地块所在区域历史最高成交价,超出则属无效报价。低于历史最高成交价并高于或等于保留底价的,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最高者仅有一人,即为土地竞得人。

最后为摇号阶段。如果有效报价最高者不止一人,主持人当场宣布"摇号"。在有效报价最高者中,摇号抽中地块最终竞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