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学凡近况 安徽旅游原局长胡学凡受贿案未当庭宣判 受贿近500万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12月22日上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安徽省旅游局原局长胡学凡受贿一案,检察机关指控其受贿近500万元,胡学凡当庭否认其在侦查机关所作的大部分供述,案件庭审持续近两日。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7年至2014年,被告人胡学凡利用其担任中共黄山市徽州区委书记、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黄山旅游发展总公司总经理、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共黄山市委副书记、中共黄山市委纪委书记、安徽省旅游局局长等职务便利,为安徽航佳龙川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安徽金鼎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2家单位或个人在旅游专项资金拨付、景区评级、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或索取上述单位或个人的现金、购物卡、首饰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96万余元。
该案庭审持续近两天。庭审刚开始,被告人辩护人廖曜中律师、李亚童律师分别提出申请合议庭审判人员、出庭公诉人回避,审判长宣布休庭。重新开庭后,审判长宣读书面决定书,依法对辩护人的回避申请予以驳回。辩护人李亚童不服决定申请复议,被法院再次驳回。之后,辩护人廖曜中提出解除与被告人委托关系,法庭征求被告人胡学凡意见,胡当庭表示同意解除与廖曜中的委托关系,由李亚童律师一人担任辩护人继续开庭。
庭审中,被告人胡学凡就起诉书指控的受贿事实进行了充分的陈述,否认其在侦查机关所作的大部分供述。辩护人申请对胡学凡在侦查机关的全部供述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庭予以准许,并当庭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同时应辩护人申请,法庭同意证人张某出庭作证,接受辩护人和公诉人质询。庭审中,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