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功胜民盟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民营银行试点已具备条件

2018-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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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原标题:民营银行"破壳" 应尽早启动试点两会财经眼任忠君 高亮发自北京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稳步推进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资本参股.

原标题:民营银行"破壳" 应尽早启动试点

两会财经眼

任忠君 高亮

发自北京

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稳步推进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资本参股、投资金融机构及融资中介服务机构。

开设民营银行是否已有具体时刻表?当下还面临哪些阻碍?民营银行能否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昨日,商报记者邀请到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主任白鹤祥共同就这一话题进行讨论。

进展

暂无具体时刻表

民营银行试点已具备条件

重庆商报: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5日在审议报告时也指出,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银行,将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后进行推广。民营银行牌照近期是否会出结果?民营银行的出现,能否真正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潘功胜:什么时候会出结果这个我不敢随便说。但我认为加速民营银行的推进,可以扩宽微型企业的金融供给,增加老百姓的投资渠道,推进利率市场化,提高金融交易的效率。从另一个层面看,整个银行业从本质上也属于竞争性产业,也需要引入多元化的竞争主体。

关于民营银行的设立,社会各界已经呼吁多年,所以我个人是对此事持支持态度。事实上,经过多年的金融改革,金融管理制度和监管框架已经有了较大改善,民营或非民营金融机构经营逐步得到规范,这意味着,启动民营银行试点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

闫冰竹:开放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意义重大,这也是推动利率市场化的一个必然结果。关于这一点,央行及监管部门已达成共识,相信即将推出存款保险制度等配套政策,只是涉及到具体时刻表而已。至于先行先试等试点问题,这个需要交给央行负责处理。我的观点只有一条,希望在推动配套政策的同时需要充分考虑到中小银行、民营银行的承受能力,真正促进银行体系健康发展。

难点

风险防范有顾虑配套政策出台还需时间

重庆商报:此前外界传言首块民营银行牌照将于本月发出,但至今仍无进一步消息。您认为,当前推进民营银行面临哪些难题?首要难题是什么?

潘功胜:风险防范可能是当前在推进民营银行过程中被考虑的首要因素。考虑到民营银行主要在县域提供金融服务,这就需要进一步完善中央和地方金融管理框架,同时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通过有效保护存款人利益,为民营银行的运行规避风险。这一系列配套制度的出台,目前各方都在积极推进,可能还需要一点时间。

白鹤祥:民营银行目前主要是由银监会在推动,目前各方态度比较积极。但监管部门现在对设立民营银行方面可能还存在一定顾虑,比如前段时间有消息称民营银行成立之前一定要签"生死合同",但在国外,需要签订"生死合同"的恰恰是一些很大的银行,比如美国的摩根大通等。

我个人认为,我们还是应该把国有银行和民营银行放在一个平等市场主体的层面,要签大家都签,或者大家都不签。有了这种平等对待的理念,可能会对民营银行下一步的发展有好处。

其次,监管层面还存在一个顾虑是,国家和相关部门的出发点是希望通过民营银行这种点多面广、扎根在农村和基层的机构形态,更好服务基层、三农和小微企业。但不排除很多民营银行发起人的初衷可能跟管理部门的初衷不一致。如何规避这方面的问题,也在考验民营银行的推进进度。

建存款保险制度通过立法降低监管风险

重庆商报:如何才能为下一步民营银行的推进扫清障碍,降低监管层面可能存在的一些风险?

潘功胜:针对民营银行,我想强调几点:一是应该客观看待民营银行的风险;二是必须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保证公平的市场准入;三是最好能尽快启动试点工作。

试点选择可优先考虑把国务院明确为金融改革试验区的地区列为首批试点地区,在此基础上再选择适当的样本数量,以利于之后总结经验。

此外,有效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是发展民营银行的重要保障。考虑到民营银行主要在县域提供金融服务,需要完善中央和地方金融管理框架,在国务院确定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下统筹使用一行三会以及地方政府的监管力量,切实加强监管。同时要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效保护存款人利益,为健全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创造条件。

白鹤祥:首先,国家要通过立法层面来规范,比如今后在民营银行领域是否能少批跨区域的银行以降低风险。其次,在推动民营银行发展过程中,需要引导民营银行发起人的意图,单纯靠说教和窗口指导是不够的,必须要在立法层面给予必要的配套。比如推动《社区再投资法》的出台就是一种思路。

通过《社区再投资法》的出台,一是在确保银行自主经营权的同时,规定在县域层面须承担支持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的义务,如规定必须把县域层面吸纳资金的一定比例投向三农和县域经济,并且设立一定比例的网点在县域。从而保证民营银行的设立,在未来可以有效缓解三农和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

闫冰竹:除了完善配套政策外,我认为还应进一步明确民营银行未来的发展形态。以北京银行为例,在北京银行的股权构成中,既有外资也有国有资本,还有民营资本。我认为,单纯依靠民资设立发展银行,会占用非常大的资本金,发起设立之后,完全纯民营也不符合当前市场发展的一些准则。

尽管大家理解的民营银行最初是由民营资本发起,但我认为,最后都会发展成混合所有制。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外资资本,无论谁发起,大家都应该在股份制的框架下共同配合和发展。

设立存款保险制度是基于利率市场化,必须要求保障存款人利益,对此,我的基本观点是在设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同时,必须兼顾到中小银行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