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世锋涉嫌 北京锋锐律所案追踪 周世锋等人涉嫌严重犯罪
“锋锐律所文有刘四新,武有‘屠夫’吴淦,还有王宇、王全璋等一批‘战将’。他们在庭内罔顾法律事实,不遵守法庭纪律;在庭外,不管大案小案、大事小事,总能闹出动静。”—犯罪嫌疑人、锋锐律所实习律师谢远东
警方初步查明,自2012年7月以来,周世锋等人先后组织策划炒作了40余起案事件,严重干扰正常司法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把一些普通案件炒成热点案件,把一些敏感案件炒成政治案件,最好引起国际社会关注。”多名犯罪嫌疑人证实,锋锐律所专挑敏感案件代理,如果案件不够敏感、名气不够大,就想尽办法炒热、炒大。而代理所有这些案件必须经过周世锋同意,否则无法开具介绍信。事实上,周世锋对这些做法的后果十分清楚,还提醒“随时会进去,要注意安全。”
今年1月,受周世锋派遣,谢远东前往云南大理代理一起案件。为他同行“助阵”的,还有该所行政助理、网名为“超级低俗屠夫”的吴淦。
“当时我就知道吴淦去了肯定要闹事。”谢远东说,他们去大理之前已分好工,两人各干各的。吴淦制造影响给法院施压,让谢远东在代理案件时获得便利。
据介绍,吴淦等人开着一辆车在法院门口不停兜圈,法院保安被迫让其车辆进入,吴淦等人又开着车在法院院内来回转,并高喊着法院院长的名字。
吴淦就此向周世锋作了汇报,周世锋赞许“很好”。
在锋锐律所代理的多起案件中,吴淦均参与了炒作。他一方面在法庭外打横幅、拉标语、高声叫骂,制造社会影响,另一方面在网上发动网民“人肉搜索”主审法官或有关领导,发布举报、投诉的帖子进行“围剿”。
“律师干律师的,屠夫干屠夫的,这样配合才好。”周世锋供述,“尽管吴淦不是律师,但能起到律师不能起的作用。屠夫名气大,他是邓玉娇案件的操盘手,一听吴淦来了,相关单位就会重视。”
刘四新,锋锐律所的另一名行政助理。据了解,他是刑满释放人员,并没有律师执业资格,但具有法学背景,为周世锋办案时专门提供用来应对当事人和法院的一些比较专业的法律文本。
“周世锋的法学专业素养非常差,跟他的资历和年龄不相称,至少在我看来,实在不敢恭维。”犯罪嫌疑人刘四新说。周世锋开庭之前从不阅卷,都是由刘四新写好了,周世锋在庭上照本宣科地念。而且周世锋办案极不规范,无卷宗、无档案、无材料,是典型的“三无案件”。
周世锋承认:“他整理好后我开庭就能用,变成我的”。他还供述,吴淦、刘四新都是“敢说敢干的人”,他们把有些案子在网上炒热了,可以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进一步给相关单位施压。
与庭外的“闹”相比,锋锐律所少数律师在法庭内的“闹”也毫不逊色—
2015年4月,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一起刑事案件的庭审现场。
法院视频资料显示,庭审刚一开始,几名辩护人就高声叫喊起来。审判长多次要求遵守法庭纪律,但这几名辩护人根本不听,反而无理要求合议庭人员全体回避。他们不顾审判长、法警劝阻,继续大吵大闹,并公然辱骂包括审判长、法警在内的法院工作人员。其中的领头者正是锋锐律所的女律师王宇。她走出辩护席、带头叫骂,指着法警的鼻子大骂其是流氓、禽兽,将庄严的法庭变成了骂人、撒泼之地,使得庭审无法进行下去。
“这个案件已经开庭审理4次了。此前的三次庭审都是这样,辩护人、被告人和家属互相配合、扰乱法庭,闹得不可开交。”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长焦玉玲说。
故意闹庭、制造事端,让自己被逐出法庭,刻意渲染悲情、营造“弱者”形象,然后进行一系列炒作,也是他们的另一“杀手锏”。
2013年4月,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一起案件开庭前,辩护人、与王宇同为锋锐律所律师的王全璋,与无律师执业资格的李某某到靖江市人民检察院无理控告承办人及主审法官。庭审中,王全璋以申请回避、捏造事实等方式干扰庭审进程;未经法庭许可,擅自用“云录音”状态的手机录音、拍照,企图传到网上炒作。李某某未经允许,两次擅自闯入审判区坐上辩护席。鉴于其行为违反法庭秩序且情节严重,王全璋被依法治安拘留。
庭外早有人做好准备,在网上迅速发起所谓“紧急营救王全璋律师”行动,煽动一批人在法院聚集闹事。靖江法院领导及主审法官的电话被公布在网上,连续几天被打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