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慧乔为漏税道歉
我不是两年前就已经补交漏报税款了么,干嘛两年后还拿漏税来说事?(设计对白)
信息时报讯 韩国媒体前日爆出姓氏首字母为S的顶级女星,涉嫌自2009年到2011年3年间,逃税约25.57亿韩元(1541万人民币)。不少网友在讨论区展开人肉式搜寻,凡是涉及“宋”、“申”、“成”与“孙”等韩文姓名首字母为S的顶级女星,均不能幸免。
惨成嫌疑女星的孙艺珍与申敏娥先后作出否认,澄清绝无逃税;而高居韩国Naver搜索榜榜首的宋慧乔,事后被证实正是逃税女星。她昨日透过经纪公司发表声明,就她漏税一事郑重道歉。
据监察院和首尔地方国税厅的资料显示,宋慧乔从2009年起的3年间,申报的总收入为137亿韩元(8257万人民币),其中的67亿韩元(4038万人民币)为“必要经费”申报,而该笔款项中有54亿韩元(3255万人民币)在无发票的情况下被任意处理为“必要经费”上报,其中还有部分款项被指所提交的信用卡帐单有所重复。因此缩减申报收入后未正常缴纳的税金高达25.57亿韩元(1541万人民币)。
宋慧乔昨日就此事发表公开声明,表示“因为无知而导致了这种税务问题,会深刻反省”。宋慧乔说,在2012年接到国税厅发来的“有关费用的证明资料不确切,因此不予认可”的通知之前,都完全没有意识到税务代理人的问题。但她明白最终责任在于自己,作为受大众瞩目的演员,她就自己没有在缴税方面多加注意而表示歉意,并说今后将对此高度重视,以防情况再次发生。
宋慧乔的经纪公司指出,两年前,宋慧乔就已经根据首尔地方国税厅的税务调查结果,补交了漏报金额税款和追加税,而且“因为宋慧乔代理税务所职员的错误,使得她缴纳了几乎是所得税两倍的高额税和附加税”。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