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子哥图片 女子诈骗演员方子哥400万元 一审被判无期(图)

2018-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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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被带进法庭时看到有记者,李佳霖躲避镜头著名演员方子哥在朝阳区给儿子买婚房,结果房子没到手,还被骗走近400万元房款.今天上午,诈骗方子哥的被告人李佳霖被一中院判

被带进法庭时看到有记者,李佳霖躲避镜头

著名演员方子哥在朝阳区给儿子买婚房,结果房子没到手,还被骗走近400万元房款。今天上午,诈骗方子哥的被告人李佳霖被一中院判处无期徒刑。

方子哥被骗一事被媒体爆出后,引起社会关注。很多人疑惑,作为社会接触面广泛、阅历丰富的名人,方子哥怎么会上这种当?

昨天,《法制晚报》记者采访了方子哥夫妇及方家的代理人、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旭,还原了事情经过。

上午宣判

诈骗1300万女子判无期

据检方指控,2010年至2013年,李佳霖使用伪造的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假意共同投资或以房屋装修需要资金为由,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等骗取他人累计达1300余万元。

此前开庭时,李佳霖坚称自己无罪,其辩护人对其也进行的是无罪辩护。

上午10时45分,李佳霖在两名法警的带领下走进法庭,法官进行一审宣判。法院审理后认定,李佳霖骗取包括方子哥妻子393万元在内的总计1300余万元。

法院认为,在与方子哥夫妇交易房产的指控中,李佳霖将房屋委托给姜某出售,同时又与颜某进行交易,此外还将房产抵押给银行,李佳霖的行为,导致姜某无法出售房产,也导致颜某无法过户,结合其他指控,李佳霖诈骗与合同诈骗的罪名均成立。

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李佳霖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合同诈骗罪对其进行同样的判罚,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李佳霖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千鹤家园的房产也将被拍卖后折抵钱款发还被害人。

辩护人:李佳霖与方家是经济纠纷

在听到一审判决后,李佳霖显得十分平静,她弯下身体对着话筒向法庭表示,她会提出上诉。

今天上午,记者在宣判前就此案询问了李佳霖的辩护人冯玉香律师。冯玉香说,“此案性质应该被定性为经济纠纷,而不应该做刑事案件处理,如果没有刑事案件的发生,或许目前李佳霖与方子哥夫妇已经完成了过户。”

冯玉香说,对于房产的抵押情况,双方都非常清楚。李佳霖与方子哥夫妇之间的矛盾应该属于经济纠纷。其他几起指控事实,其中两起属于高利贷纠纷,一起是长期合作的经济纠纷,目前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李佳霖构成诈骗罪。

庭前采访

被告人卖抵押房骗方子哥400万

记者了解到,方子哥夫妇发现被骗后,除向警方报案外,还以儿子方晓鸽的名义对李佳霖及中介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李佳霖返还房款及利息、赔偿违约金,中介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013年11月,朝阳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该案。

由于李佳霖在押,法院先行让方子哥的儿子和中介公司两方到庭接受审理,之后单独对李佳霖审理。

鉴于该房屋涉及刑事案件,朝阳法院暂时中止民事案件审理,待刑事案件审结后,再行恢复审理。

有律师表示,李佳霖诈骗案的判决书生效后,民事案件即可继续审理。

中介公司:履行居间义务没过错

法庭上中介公司称,李佳霖须承担完全的赔偿责任。签约时公司查验了李佳霖的证件,房屋交付没有确定日期,原、被告就付款时间做过协商,之后自行进行,具体情况公司不清楚。中介公司已经全面履行了居间义务和注意义务,不存在过错。

中介公司表示,三次网签都是公司自行处理,其网签是按照建委要求严格操作的。中介公司虽然有权限办理网签,但无法查询房屋的抵押状态。查询房屋状态,必须持业主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才行。

中介公司同时称,如果房屋有抵押,网签无法通过。该公司称第一次网签时房子确实没有抵押,第二次网签出现问题是业主的原因,和中介公司无关。

但该公司承认,后来李佳霖在办理房本变更手续过程中将房本抵押给银行,还办了个假房产证给方家。第二次网签时,方家也没将房产证交中介查询真伪(方子哥妻子颜女士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自己得知被骗前,中介公司始终没告诉自己房本有假这回事)。

当事人讲述

1看房当日就签约、付中介费

方子哥的妻子颜女士告诉记者,2012年6月7日,她和丈夫想给刚结婚的儿子买套房,“我怕上当,为安全起见,我还专门上的搜房网。”颜女士说,他们打算在千鹤家园小区买房。很快,她通过网站看上了一套三居室。

“我觉得通过中介安全系数会高些,于是找了一家知名的中介公司。”颜女士说,她给中介公司打完电话,当天下午2点多,她就在业务员的带领下看了房。因为很满意,下午4点多,业务员将房主李佳霖约来和她见面。当天下午,颜女士就和李佳霖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向中介公司交了11万元中介费。

“当时看到那个女孩,感觉很朴实,面相憨厚。李佳霖说她是单身,我当时还想,这么好的女孩子,还琢磨着给她介绍对象呢!”事后方子哥说。

●律师点评

买房人要先核对户主真实身份

方家的代理律师、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旭告诉记者,从表面上看,方子哥夫妇的做法没问题,他们选中房子,交纳中介费以便办理手续。“但他们签约、交钱,都太快了。”

陈旭表示,买房人在买二手房前,必须亲自确认房主真实身份,卖房人的证件是否真实、卖房人是不是真正的房主,户主和卖房人是否一致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前提。

2未过户就已付大部分房款

2012年6月8日,颜女士和房主李佳霖、业务员一起进行网签时出现问题。

由于方子哥家想申请贷款,但到银行审查时,发现房本户主姓名和户口本名字不一样。房本上是李慧,而户口本、身份证却是李佳霖的。李佳霖说她变更房本再办。第一次网签因此撤销。但当日,颜女士还是支付20万元定金给李佳霖。为了尽快过户,颜女士同意支付全款。

颜女士说,此后她分多次往李佳霖指定账户汇款,半年后,房款只剩最后50万元没交,计划过户后支付。“没想到过户前,李佳霖的电话突然打不通了。”

●律师点评

房款应存入托管账户过户再划拨

陈旭律师表示,二手房交易可以通过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钱款。“也就是说,颜女士在支付房款时,不应该将钱直接支付给李佳霖,而应该做银行托管。”

如果交易成功,银行会将钱款划转到李佳霖名下,如果房子没有交易成功,房子没有过户,银行会把钱还给颜女士,这是房屋购买过程中,购房者的一个防范措施。

“但是颜女士恰恰不了解这个常识,没有选择银行托管。”陈旭说。

对此,颜女士觉得委屈,“我们不知道有银行托管账户,中介公司也没说,他们只说怎么付钱跟房主协商。我没买过二手房,我哪儿懂啊!”

3卖主被抓后才知房产抵押

颜女士说,直到听说李佳霖因为涉嫌诈骗被抓,她还不知道房子出了问题。“当时我还想,她虽然被抓了,但房子还在啊。后来有人找我,我才知道这套房子加上我已经有3个买主了,而且房子还抵押给银行了。”

已经签了合同,正在办过户的房子怎么能被抵押?

颜女士说,中介公司第一次办网签是在2012年6月,三个月后撤销;当年12月第二次网签,但中介公司误将李佳霖的性别写成男性,被建委退了回来。第三次网签,又因为没有改全信息被退回。2013年2月6日,第4次网签终于成功了。而李佳霖正是趁变更房产证姓名的空当,将房子抵押给了银行,此后,李佳霖给了方子哥一家一个假房本。

●律师点评

中介没审查房产状态应承担连带责任

陈旭律师表示,一般情况下,房本上会记录抵押情况,但中介公司在房产证变更后没有再次核验。李佳霖先用无抵押的真房本骗过中介公司,然后以改名为借口拖延时间,抵押房子贷出500万元。中介公司后来也没有实时监控房子的状况,在三次网签合同上都赫然注明房屋“未设定抵押”。

陈旭律师告诉《法制晚报》记者,中介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收了11万的中介费,却未严格审查。出事后,虽然中介公司退回了中介费,但是方子哥一家支付的393万元的钱拿不回来了,房子目前也不是他的,中介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