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校女生饮水中毒是朱令案和黄洋中毒案翻版?
广西某艺术院校再现“复旦大学黄洋中毒案”。同宿舍的两名女生亚硝酸盐中毒,疑为同宿舍舍友曹某所为。而嫌疑人指,自己喝了一口含亚硝酸盐的水后放弃轻生,而两名室友因饮水而中毒。不过,大多数网友对此解释并不信服,2月14日,记者从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曹某因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已被批准逮捕。
这起案件让人想起朱令案和黄洋中毒案,而在这样关乎命运、关乎友情的社会命题面前,似乎司法惩处只是一个底线,而不会有纾解问题的作用,要知道,法律惩处所起的震慑作用,放到无法释怀的仇恨之中,有时候也是苍白无力的。大学生如何与自己室友以及同班同学和睦相处,已经变成了一个必须要面对的社会话题。
“感谢室友不杀之恩”(感谢舍友不杀之恩)不应只是调侃和笑话。每一位大学生,都应该学会尊重宿舍室友,必要的面子和尊严一定要给,情面问题往往是大问题。作为学校方面,则要建立一个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建立更加公允的评价标准,尽可能的让每一位学生得到一个方面的肯定,让每一位学生拥有存在感和尊严感。多方努力,此类校园悲剧才可能减少。
新闻背景:
1月14日,广西某艺术院校两名同一宿舍的女生突然出现中毒现象,经送医院检查,是亚硝酸盐中毒。两女生的室友曹某落网后称,她因受不了嘲讽欲服毒自杀,不慎将亚硝酸盐掉入饮水机里。2月14日,记者获悉,曹某因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已被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