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仲耘是谁打死的 谁是打死卞仲耘的凶手?
宋彬彬是红卫兵的一个标志,最近,她因回母校(北师大女附中)“道歉”而成为舆论的中心。48年前,北师大女附中的红卫兵打死了校长卞仲耘,宋彬彬当时是校红卫兵的负责人,她是为当年红卫兵批斗、殴打学校的领导和老师而道歉的。卞仲耘的丈夫,93岁高龄的王晶垚老先生拒绝接受宋彬彬的“道歉”,因为他认为,在真相没有查清,凶手没有受到应有惩罚之前,任何“道歉”都是虚伪的。
1966年8月1日,毛泽东写信表示热烈支持清华附中红卫兵的革命造反行动,同时,毛泽东说的“好人打坏人,活该”的一段话也流传开来。受到怂恿的北师大女附中的红卫兵于8月5日暴打校长卞仲耘致其死亡。8月18日,宋彬彬在天安门上为毛泽东佩戴红卫兵袖章,毛对她说“要武嘛”。
于是,一场主要针对文化教育界知识分子的武斗骤然掀起高潮,仅北京市八九月间就有1700多人无辜地死在红卫兵的棍棒和皮带之下。宋彬彬所在学校红卫兵的暴行,无疑对当时北京市乃至全国的武斗起到了示范和鼓动的作用。
“文革”时期出现红卫兵的暴力不是偶然的。红卫兵类似于德国纳粹的冲锋队和党卫军,冲锋队和党卫军无比效忠领袖(希特勒),极端歧视、仇恨“劣等”的异类种族(犹太人);红卫兵也无限忠于领袖(毛泽东),极端歧视、仇恨“反动”的异类阶级(“地富反坏右”、“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等等),红卫兵实际上就是毛泽东的冲锋队和党卫军。
一个人一旦被划入“异类”的种族或阶级,在冲锋队、党卫军或红卫兵的眼里就不再是“人”,就可以用任何粗暴的方式加以处置。冲锋队、党卫军和红卫兵都具有反人类的性质。
北师大女附中的红卫兵都是一些未成年的女孩子,她们与校长卞仲耘之间并无个人的过节恩怨,她们为什么会对卞仲耘表现出那么大的仇恨,竟然用带铁钉的棍棒和军用铜头皮带活活将卞校长打死呢?因为毛泽东的“最高指示”说过,学校执行的是修正主义路线,知识分子属于资产阶级。
根据当时的政治标准,卞仲耘属于资产阶级的“黑帮分子”。在红卫兵的眼里,修正主义者、资产阶级的“黑帮分子”都不能算“人”,都属于“反动阶级”和“牛鬼蛇神”。对他们不仅要“批倒批臭”,而且可以任意打骂侮辱,甚至杀害。
红卫兵阶级歧视和仇恨的观念,来自于当时党的指导思想和国家意识形态,来自于学校、报纸、书籍、电影、戏剧等各种形式的“阶级教育”,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在一次又一次的政治运动中不断得到强化。红卫兵的口号是“毛主席号召我响应,毛主席挥手我前进”。
按照毛泽东“阶级斗争”的理论,人划分为阶级,不是“革命阶级”就是“反革命阶级”,不是“同志”就是“敌人”。人没有人性,只有阶级性,人性就是阶级性,不是“革命性”就是“反革命性”,不“革命”就是“反革命”。
因此,对“阶级敌人”不敢坚决斗争、无情打击,就会丧失“革命立场”成为“反革命”。在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中,人人都争先恐后地要当“革命者”。北师大的红卫兵就是在这种政治禽兽主义理论的灌输和教唆下丧失人性,对卞仲耘校长痛下杀手的。
“天大地大不如党的恩情大,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千好万好不如社会主义好,河深海深不如阶级友爱深”。这是一首在“文革”中十分流行的歌曲,其中浸透了当局向人们灌输的“领袖高于一切,阶级立场重于一切”的思想“狼奶”。很多人都因喝了这种“狼奶”而良知泯灭,丧失了人性,王冀豫和张红兵是他们当中勇敢的忏悔者。
王冀豫当年是一名红卫兵,据他回忆,在一次武斗中他看到对方的一个人被打得遍体鳞伤,心生恻隐,就扑上去抱住那个人的头,大叫:“别打了,太残忍了,要把他打死了”。这时,有人把他一把拽起来,大声训斥他:“你是什么阶级感情,你知道他是什么人吗?他是流氓,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渣子,他是人民的敌人!
”听了这番话,王冀豫顿感惭愧,觉得自己的阶级感情出了问题,怎么不能站在无产阶级一边呢?他一咬牙,就投身到打人的行列中去了(据《“红小将”王冀豫的反思:个人的罪恶是不能掩盖的》)。
张红兵也曾是一名红卫兵,1970年2月,他的母亲方忠谋在家说了支持刘少奇、批评毛泽东的话,他当时感到“非常震惊”,在他的心目中,母亲已不是母亲,而是“阶级敌人”。为了表现自己的“革命立场”,他写信向军代表举报了母亲,在举报材料的最后,他写道“打倒现行反革命分子方忠谋!
枪毙方忠谋!”两个月后,母亲被定为“现行反革命分子”,并被枪决。今天回想自己当年的行为,张红兵在心里骂:张红兵啊张红兵,你连畜生都不如(据《一名红卫兵的忏悔:永不饶恕自己“弑母”》)。
鲁迅在《狂人日记》中十分沉痛地说:“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由于“人”都被“吃”光了,在君权至上的传统社会,只有“君臣父子”而没有“人”;在领袖独裁的毛泽东时代,只有“革命阶级和反革命阶级”,同样没有“人”。
中国不仅是一个“无声的中国”(不允许有“不同的声音”),更是一个“无人的中国”(不尊重人的生命、权利、自由和尊严)。
清朝戴震批评程朱理学“以理杀人”的可怕之处是:“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君主的“理”是“君臣父子”之道,毛泽东的“理”是“人性即是阶级性,不革命就是反革命”的斗争之道。林昭、张志新、彭德怀、卞仲耘、方忠谋等等,都是死于毛泽东的“人性即是阶级性”的“理”。喝了“狼奶”的红卫兵打人、杀人,固然是凶手,但制作“狼奶”并向红卫兵灌输“狼奶”的人难道不是凶手吗?恐怕他才是真正的凶手。
雨果说:“在绝对正确的革命之上,有一个绝对的人道主义原则”(《九三年》)。“人道主义原则”是任何“革命运动”的底线,突破了这个底线,“革命”就会成为“犯罪”。红卫兵的暴行从反面警示我们:人权一定高于主权,人性一定高于阶级性,人道一定高于革命。一个人要想成为真正的革命者,就必须始终守住“人道主义”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