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寶玉代表:製定細則落實“同工同酬”
營口港務集團董事長高寶玉代表認為,製定“同工同酬”實施細則,對於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提高勞動者勞動積極性,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高寶玉說,《勞動法》三次立修法,都強調了“同工同酬”的原則,但是伴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和改革的深入,社會各經濟組織用工方式越來越多元化。多元化的用工方式和國企的經營實際,使“同工同酬”麵臨諸多亟待需要解決的問題。
高寶玉認為,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必須依法保護,用工單位、國企的利益也要依法維護,國企是國家經濟建設的支柱,落實“同工同酬”的分配製度,既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又維護國企用工單位的合法權益,是當前亟待解決的問題,也是深化改革的需要。
高寶玉建議,國家相關部門盡快頒布出台“同工同酬”實施細則,從製度上明確“同工同酬”的具體內容,規範“同工同酬”的適用範疇,細化“同工同酬”的操作方式。例如,對派遣工的工資、獎金、福利等明確哪些內容是必須依法強製執行的,哪些內容是用工單位(企業)、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公司)及勞務派遣工三方可以商定的,都要有詳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