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会群起诉中国记协 “走廊医生”报道者柴会群起诉中国医师协会讨清白
央广网北京1月13日消息(记者刘会民)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在昨天的《新闻纵横》节目中,我们为您梳理了一起名誉侵权案件的背景资料。这起案件的原告,是《南方周末》记者柴会群,他撰写了当时引起舆论广泛关注的“走廊医生”等报道。被告,则包括中国医师协会、中国医师协会法务部主任邓利强、和央视知名记者王志安三方。
在柴会群的“走廊医生”报道发表不久之后,王志安也报道了此事,但调查结论与柴会群相反。此后,2014年4月1日和4月28日,中国医师协会官网转载并刊登署名为“王志安”的两篇文章,将柴会群和王志安两人报道对比,质疑柴会群“没有采访当事患者,也没有采访当事医生”,涉嫌“炮制新闻”。
此外,邓利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暗示柴会群的报道,“混淆事实,歪曲真相,恶意撕裂医患关系。”因此,柴会群认为,包括中国医师协会在内三方的公开言论,“导致社会公众对原告人格评价的降低,严重侵害了柴的名誉权”。
昨天上午,案件开庭审理,由于涉及医患关系、媒体报道是否失实等问题,该案件备受关注。那么,庭审现场的情况怎么样?双方争议的焦点有哪些?
9点45分,庭审开始。法庭上,柴会群的律师指出,中国医师协会网站转载并刊登了3篇涉及柴会群的文章,这些文章质疑柴会群在“产妇被缝肛门”和“走廊医生”等报道中犯了低级错误,炮制虚假新闻,其中2篇文章署名为“王志安”。此外,中国医师协会法务部主任邓利强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曾说柴会群“混淆视听”、“有违职业道德和职业水准”。据此,柴会群的律师认为,这些文章和言论损害了原告的名誉权。
柴会群的律师:原告认为,上述被告公开言论对客观事实存在歪曲、虚构,对原告进行诽谤和侮辱,误导社会公众,导致社会公众对原告人格评价的降低,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柴会群的诉讼请求是,要求被告方删除在医师协会上的侵权文章,连续一周在相关网站上刊登致歉声明,并连带赔偿柴会群经济损失1万元和精神抚慰金1万元。
对此,中国医师协会答辩称,柴会群提到的涉案文章在当时关注度较高,协会就在网站上转发刊登了这些文章。这些文章中对报道中的评论也是客观的,没有损害柴会群的名誉。
中国医师协会:在评判医师协会转载文章是否侵犯原告的名誉权,应当首先判断柴会群的这些报道是否客观、公正、真实。事实上,医师协会有大量的证据可以证明柴会群的这些文章是不客观、不公正的失实性报道。(医师协会)转载的文章是对他进行客观的评价,那么并不存在失实,并不存在对柴会群的侵权或者说是恶意攻击。
第二被告邓利强的代理律师称,邓利强作为中国医生协会的法务部主任,向有关部门投诉柴会群是履行职务行为,接受媒体采访时发表的言论也是真实的。
邓利强的代理律师:答辩人邓利强先生呢,代表医师协会投诉柴会群,属于履行职务行为。投诉本身不具有违法性,其所发表的言论内容客观、真实,不存在侮辱、诽谤、诋毁以及捏造事实的情形。
王志安的代理律师则表示,柴会群所指的文章并非王志安本人所写,同时,律师还说,文章中的评论并不是针对柴会群本人。
王志安的代理律师:柴会群起诉,他刚才提到了三篇文章,认为其中两篇是答辩人王志安。但实际上,这些文章根本就不是王志安所写,柴会群对此也是明知的。本案所涉及的这些文章,实际上只是对柴会群报道新闻的行为做出的评价,是对其职务行为和职务作品的批判,不存在侵犯其人格权。
在庭审中,原被告双方的主要争议还是集中在柴会群此前的报道是不是失实上。为此,中国医师协会昨天还请到了两位证人出庭,分别是绵阳市人民医院的原党办主任和一位超声科医生。两位证人通过回答原被告双方的询问,还原了柴会群此前“走廊医生”报道中的一些细节,比如陈清霞是否投诉了兰越峰、医院是否违规购买B超等等。这个过程一直持续到庭审结束。
据了解,昨天(12号)的庭审持续到下午5点半。最后,法官宣布,由于案情复杂,并且原被告都要求进一步举证,案件需择期再开庭审理。因此,这起案件中孰是孰非还没有最后定论。那么这个案件,能给我们带来哪些启示呢?
柴会群诉中国医师协会等侵犯名誉权案仍然没有结论,案件给我们带来思考也在持续。无论此前的“缝肛门”、“走廊医生”事件,还是近期的“湖南产妇死亡”、“手术室拍照”事件,这些事件在报道过程中都历经了“反转”,后来的调查结果与最初的报道可谓是天壤之别。尽管真相会最终浮出水面,但报道过程中的当事人,甚至是报道者自身,所受到的伤害可能永远也无法消除。
在国家卫计委昨天(12号)召开的例行新闻会上,新闻发言人宋树立对媒体发出了呼吁:希望媒体记者能够更多一些理性的报道,为公众做一些必要的引导工作。
此前,邓利强也对媒体报道和医疗行业发展二者之间的关系发表了类似的看法。
邓利强:医疗结构或者从医人员没有人不尊重媒体的监督,但是医疗的改进不是靠谩骂医生。医生也处于弱势,我们共同推进这个体制的变革和进步,而不是在这里去恶意的抹黑一类人,造成医患的不信任,我想这种状况谁都不愿出现。
当然,这种观点只是给我们提供了考虑问题的某个角度。实际上,这起案件引发的争议不仅仅局限于涉医报道中,其他领域新闻报道的方式和界限,同样值得深思。最后,我们不妨来听听王志安本人在庭审上的观点。同样,这可能只是代表了其中一种声音。
王志安:我个人认为,今天庭审的价值不在于官司的输赢,价值在于新闻和法律相遇的时候,法律可以帮助正在草莽时期的新闻职业逐渐建立起客观的职业标准,这个案子就超越了它本身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