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筱赟卢俊卿 周筱赟起诉卢俊卿案在广州开庭 卢俊卿未出庭
中新网广州6月6日电(廖丽丽)6日下午,广州媒体人周筱赟起诉世界杰出华商协会主席卢俊卿侵犯名誉权一案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周筱赟请求法院判卢俊卿在国家级媒体上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50元整。直至庭审结束,被告卢俊卿及其律师均未出庭。
2011年8月,网友发现"中非希望工程"执行主席兼秘书长卢星宇是一位年仅24岁的女孩,其父卢俊卿系世界杰出华商协会(下简称华商协会)主席、中非希望工程主席,"中非希望工程"很快陷入公众一片质疑声中,卢星宇也被网友戏称为"卢美美"。
8月27日,卢俊卿在其微博发布关于"中非希望工程事件"的公告,称"悬赏百万,追查幕后黑手"。悬赏公告发出次日,一直给媒体报料的周筱赟通过网络主动"投案",并欢迎各位网友举报他以领取百万奖金。
对此,华商协会律师团副团长张勇向媒体表示周筱赟是"哗众取宠,完全想炒作自己"。周筱赟认为,对公众事件的关注是公民在行使合法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哗众取宠"的说辞严重损害了他的名誉权,将卢俊卿告上法院。广州市越秀区法院于2011年9月21日立案。
据悉,周筱赟曾撰文称其通过内线获得世界杰出华商协会内部资料,并提供给多家媒体。多家媒体根据这些资料,对华商协会及卢俊卿的"合影经济学"进行报道,引起公众热议。
周筱赟6日在法庭陈述称,自己揭露卢俊卿及其世界杰出华商会涉嫌敛财是基于媒体责任,维护社会公序良俗,为了社会公益。卢俊卿点名指责其哗众取宠,歪曲事实,对其身体和精神造成极大伤害。周筱赟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卢俊卿在国家级媒体上澄清事实,向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周筱赟精神损失费250元整。
当日,由于被告卢俊卿及其律师并未到庭,且本案双方争议较大,法官宣布此次庭审结束,择日进行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