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彪被实名举报 (锐新闻·关注“刘铁男案”之二)从实名举报到无期徒刑——刘铁男贪腐案始末
新华社北京12月10日新媒体专电(记者潘旭 齐雷杰)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10日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刘铁男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对刘铁男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从最早的微博实名举报至今已2年零4天,记者梳理了刘铁男下马并接受法律审判的全过程。
实名举报2012年12月6日,媒体人罗昌平微博实名举报时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涉嫌伪造学历、与商人结成官商同盟等问题。
次日,国家能源局新闻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正联系有关网络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正在报案、报警,并称将采取正式的法律手段处理此事。
接受调查2013年5月12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刘铁男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双开2013年8月8日,中纪委公布对刘铁男案调查结果。经查,刘铁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及其亲属收受巨额钱物;违规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收受礼金礼品;道德败坏。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铁男开除党籍处分;经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决定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立案侦查2013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刘铁男涉嫌受贿犯罪,依法决定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提起公诉2014年6月23日,此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经依法指定管辖,由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向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铁男利用其担任国家计委产业发展司司长、国家发改委工业司司长、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审理2014年9月24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涉嫌受贿一案。
根据廊坊中院公布的廊坊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被告人刘铁男被指控于2002年至2012年期间,利用其担任国家计委、发展改革委相关职务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审批、设立汽车4S店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其子刘德成共同收受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558万余元。
一审宣判2014年12月10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对刘铁男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2年,被告人刘铁男在担任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产业发展司司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司司长、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及个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子刘德成收受上述公司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3558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