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报记者张家铭 严厉谴责自称《中国商报》记者
严厉谴责自称《中国商报》记者 2009年3月31日,本人在青岛某商务酒店大厅咨询入住事宜时发生的一件事。当时前台有许多客人,并非本人一人,故所叙述的纯属事实,绝无捏造。 时间大约为晚上8点30分以后,有位退房结帐的客人,因开房时说明要的房间为钟点房,故只收取钟点费用,但是如若超时,将收取全价。
而那位客人超时了1个多小时才下来,当工作人员要求收取全价时,客人立即反对,并拿出《中国商报》记者证,说如果不按钟点费用收取,届时将在报纸上写些什么,就让工作人员看着办。
当工作人员依旧收取全价时,那位记者拿过原始帐单,夺门便走,任凭工作人员的耐心劝说依旧百般刁难。当工作人员说明可以开具发票,或者可以拿走帐单底联时,他依旧执意要拿走原始帐单。
刁难不说,因收取费用未达成一致,致使他在前台滞留了些许时间,但他扬言,是酒店工作人员耽误了他赶火车的时间,并且还打电话想叫来同事做此报道。但据我了解,工作人员在钟点到点之前已做过通知。
最后该酒店不想节外生枝,收取了钟点费用才了了此事。 据我所知,原始账单为酒店财务做帐使用,客人不得私自拿走。这位记者不顾工作人员的劝说,依旧夺取帐单的行为是否构成抢劫?这点我暂且不予讨论。
首先,我自认为记者应该是比较有素质的人,而且作为记者,职责是什么我不想多说,难道自己做错了事情还觉得很有理,就可以在报纸上随便写点什么,以损害一个企业的声誉?倘若记者都可以这样胡作非为,那么我们这个社会将如何发展? 其次,此人骂人不带脏字,确实属于有些文化的人。
暂且不讨论此人开钟点房的目的何在,也不说明他是否私用公款办私事,但是他居然面对自己的错误还振振有词。我想,他如果去餐厅用餐,要了一盘菜,只吃了两口,他一定会要求支付那两口的钱,否则,那家餐厅看着办吧,上上报纸吧? 第三,纯属个人看法,本人平生最看不惯的就是把自己当那么回事,最痛恨的就是让女人哭的男人。
而此人的歪理邪说,让工作人员早已泪流满面,因为少了一张原始帐单,工作人员需要赔付50元,而他还强辞夺理,强取豪夺。
我想请问广大网友,这样的记者也配携带记者证吗?难道记者证就这么管用,上哪都可以胡作非为,难道区区一张记者证就能大于一切,哪怕是法律?记者难道不该诉说事实,而是歪曲事实,为达到个人目的不惜侵害企业的名誉? 或许他并不是记者,因为太多人拿着假证了,若他是真记者,那我倒想请问了,《中国商报》难道就是这样利用记者来达到自己的目的的吗?作为商报的领导层,或许该管制一下了吧,底下有这样的记者,我很担心,《中国商报》是否都是在陈述事实,并且作为这份报纸还会在市场上有存在的必要吗? 我不禁为这位记者的直属领导以及更上层领导感到可悲,为曾经教育过这位高材生的幼儿园老师,小学老师,初中老师,高中老师,大学老师而感到心寒,为她的妻子感到心酸,为他的孩子感到可耻,为他的父母感到无奈。
做人,何必要这样? 如若必要,我可以提供我所知道的一切,以及我个人的联系方式来佐证以上事实。
补充一点:据可靠消息,该客人有预定,全天房价,开房时未提出异议,当该客人退房时要求以半天结算,工作人员说明了即使钟点也超过了一个小时之多,只能收取全天房价,并非之前提到的钟点超时,并且入住登记单上有明确的签名,签名即代表承认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