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县委书记李应兰对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严格要求
开县县委书记李应兰对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严格要求
2014年4月15日
近日,在分解落实县第十三届三次党代会重点任务专题会上,开县县委书记李应兰针对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
一是责任倒逼,任务到人。要将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责任明确到人头。结合汉丰湖、鲤鱼塘污染防控方案,从流域交界的断面监测、场镇进出口的监测、人员集居地的支流及小河叉的监测三个方面对乡镇街道进行考核,尽快细化工作措施,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和个人,形成责任倒逼。
二是重点突出,整体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要突出重点,有的放矢,整体推进。城市城镇污水收集清运,污水处理厂要有效运行,水质监测三方面的考核,从源头抓起,在突出重点的基础上整体推进。
三是统筹协调,高效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纷繁复杂,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分工协作,统筹抓好分管领域的工作;相关责任部门要明确任务、划清责任、通力合作,高效有序地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四是强化督查,加压驱动。要加强督查,明确责任,严格考核,把督查贯穿到工作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每个方面,推动责任单位和个人把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真正落到底、出实效。
五是依法监管,有序监督。相关部门要充分履行监管职责,积极主动、依法依规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监管,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处罚,追究责任;要注意引导、发动群众有序参与监督。
六是创新思路,积极探索。要以改革创新思路在体制、机制、技术线路等方面做一些深层次、系统化探索和研究,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建设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