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发科郭文叁 郭文叁行贿倪发科

2017-09-09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原标题:安徽原副省长倪发科一审被判17年 当庭表示不上诉齐鲁网济南2月28日讯(记者 张帅)今天上午,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安徽

原标题:安徽原副省长倪发科一审被判17年 当庭表示不上诉

齐鲁网济南2月28日讯(记者 张帅)今天上午,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倪发科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倪发科当庭表示不上诉。

被告人倪发科,原系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曾任安徽省六安地区行政公署专员、六安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刘安市委书记。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3年9月3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7日被逮捕。

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2年,被告人倪发科利用担任安徽省六安地区行署专员、六安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六安市委书记、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谋取利益,其本人或通过特定关系人或与他人共谋,先后49次非法收受有关单位负责人郑师训、丁劲松、王银灿、黄劲松、袁红琼、郭文叁、吉立昌、张军、张述芳等9人给予的人民币、欧元、美元、购物卡、玉石、玉器、黄金制品、字画等财物,接受他人为其装修房屋、支付旅游费用、免除近亲属债务,共计折合人民币1296.7127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