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通知word文档下载
颁布单位:山西省政府 文号:晋政办发〔1991〕83号 颁布日期:19910515 分类:法制工作 实施日期:19910515 时效: 有效 通知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 局: 为了更好地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依法行政,推动我省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根据***国发[1990]2号文件的精神,省人民政府对建国以来至一九九○年期间制定的规章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决定废止三十四件规章。
在这些规章中,有的已由新的法规或规章代替,有的内容已不适应新的情况。现将这些废止的规章目录印发给你们,望即停止执行。 废止的规章目录 1、山西省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省财武字第660号,1955年9月22日) 2、贯彻执行《***关于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营、个体经营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学徒的学习期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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