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天佑被学生起诉 论文未过学位泡汤 学生起诉学校违约被驳回
据《劳动报》报道,就读于本市某大学的专升本专业的小杨碰到了烦心事,因为毕业论文没有通过,最终没能如期毕业,本科文凭也没能拿到。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小杨将该大学告上虹口区法院,以大学违反双方之间的教育服务合同为由,要求更正成绩使其顺利毕业。经审理,法院认为,教育服务合同并非简单的买卖关系,支付学费不等同于必然可取得合格的成绩和文凭,故驳回小杨的全部诉讼请求。
2011年9月,毕业于上海某大专院校的小杨通过测试后进入本市某校工商管理专升本专业就读。在双方签订的教育服务合同中,约定由大学提供两年半的教育服务,修满71学分即可如期毕业并获得本科文凭,获得学位证书需加上学位英语合格、毕业论文80分及平均分75分的成绩。
小杨入学后,前4个学期均正常修学,完成66学分,并顺利通过学位英语考试。进入第5学期,学校指派了该校刘老师作为小杨的论文指导老师。在论文写作中,小杨未采纳老师意见,甚至未能完成毕业论文初稿。期限届满,小杨的论文未达到学校的要求,故刘老师依考核相关规定对小杨的毕业论文不予评审,并给予了缺考的记录。由于小杨论文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审核通过,以致其无法如期毕业并获得本科文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