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菱李崇禧 李崇禧因受贿一审获刑12年 李崇禧情妇情人袁菱照片及简历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对李崇禧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李崇禧有期徒刑十二年。此前,李崇禧被指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崇禧简历:
李崇禧,男,汉族,1951年1月生(62岁),四川简阳人,197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4月参加工作,四川财经学院(现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系财政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 现任十一届四川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
1972.04——1978.09 四川省制药厂工人 1978.09——1982.08 四川财经学院(现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系财政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1982.08——1986.05 中共四川省纪委二室干事
1986.05——1988.09 中共四川省纪委二室副主任
1988.09——1992.04 中共四川省纪委二室正处级副主任(其间:
1991.02——1992.03 挂职任中共简阳县委副书记)
1992.04——1993.04 中共四川省纪委二室主任
1993.04——1993.07 中共四川省纪委常委、四室主任
1993.07——1995.03 中共四川省纪委常委
1995.03——1996.03 中共甘孜州委副书记
1996.03——2000.08 中共阿坝州委书记
2000.08——2000.12 中共四川省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省直机关工委书记
2000.12——2002.05 中共四川省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省直机关工委书记
2002.05——2007.05 中共四川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
2007.05——2007.07 中共四川省委副书记
2007.07——2011.01 中共四川省委副书记、省委民工委书记(兼)
2011.01——2011.09 中共四川省委副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省委民工委书记(兼)
2011.09——2011.11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省委民工委书记(兼)
2011.11——2013.01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
2013.01—— 十一届四川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 中共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代表、十六届中央纪委委员、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七届、八届、九届、十届省委委员,十一届省政协委员
袁菱,女,汉族,1967年10月生,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1988年7月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大学学历,法学硕士,四川省蓬安县县委书记,南充市第三次党代会代表,南充市四届、五届市委委员,南充市第四届人大代表。
2013年9月18日,四川日报网发布消息,袁菱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2013年9月27日,四川日报网发布《四川省纪委再次公开曝光5起涉及“四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蓬安县委书记袁菱利用职权插手工程项目、索要钱物案。经查,袁菱在蓬安县任职期间,多次给该县有关部门打招呼,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并与其夫龚某从中索要或收受巨额财物,已涉嫌严重违纪。
1984.08-1988.07, 西南师范大学学习;
1988.07-1995.03, 西南石油大学任教;
1995.03-1998.06 ,西南石油大学团委干事(其间: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在西南师范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1998.06-2000.03 ,西南石油大学团委副书记;
2000.03-2001.07 ,西南石油大学团委书记;
2001.07-2002.10, 西充县副县长,2002年6月为正处级;
2002.10-2006.09 ,中共西充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其间:2003年7月至12月,挂任上海市普陀区真如镇党委副书记,2004.05-2004.06, 清华大学参加现代公共管理高级研修班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