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健向上 市公安局副局长赵健在全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今天,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召开全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推进会,总结近年来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情况,交流反对家庭暴力工作经验,重点部署实施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这对全面推进全市反对家庭暴力、促进家庭平安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刚才,市妇联副主席封海燕同志作了全面动员部署。下面,我就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反对家庭暴力、促进家庭平安工作讲一些情况和意见。
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会同各级妇联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履行职责,强化协作配合,认真组织开展反对家庭暴力等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家庭平安,维护了社会稳定。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接报家庭暴力纠纷警情800余起,直接调处600余起,依法处理95起,及时解救遭受家庭暴力侵害妇女130人次;共立各类案件20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员 11人。
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提高思想认识为抓手,推进执法理念转变。2012年全省部署预防和制止家暴工作后,全市各地公安机关通过召开会议传达、组织民警学习规范文件、学习借鉴兄弟单位公安机关先进做法等方式,使广大接处警民警充分认识到规范处置家庭暴力警情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转变一线民警的执法理念,扭转执法态度,增强了处置家庭暴力行为的责任意识。
二是以投诉举报中心建设为抓手,推进机构网络建设。全市公安机关依托“110”报警服务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等一线单位,建成了家庭暴力投诉举报24小时报警服务网络,全面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处置家庭暴力提供法律帮助。
三是以规范执法为抓手,推进体制机制建设。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均成立了由局领导任组长的家庭暴力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警种部门立足岗位职能,围绕家庭暴力处置工作流程,按照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健全完善了家庭暴力警情处置、现场调查、治安调解等工作机制,形成了职责明晰、流转顺畅的反对家庭暴力工作体系。
四是以学习培训为抓手,推进能力素质建设。围绕公安机关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各地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所队相继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轮值轮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民警学习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相关政策法律、处置技巧和工作规范,提升了处置能力和水平。
虽然公安机关在反对家庭暴力方面做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法律保护的缺失、社区防治的缺位和受害人自我保护意识的缺乏,家庭暴力问题仍然是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
从公安机关自身来看,少数地方还存在排查化解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处置流程不规范等诸多问题。反对家庭暴力,促进家庭平安,维护社会稳定是公安机关面临的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抓紧抓实,常抓不懈。下面,我就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做好反对家庭暴力工作再提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在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做好反对家庭暴力工作。党的十八大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对深化平安建设作出了新的战略部署。不久前在我省苏州市召开的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也明确提出,要在更高的起点上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
平安,既是推进“两个率先”,谱写“中国梦”江苏篇章的重要保障,也是人民群众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平安是社会平安的基础。
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肩负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的职责,依法处置家庭暴力,义不容辞。从近几年来我市发生的命案情况来看,民转刑案件约占命案总数的85%,其中由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命案占所有民转刑命案的半数左右。
因此,依法妥善处置婚姻家庭矛盾,积极预防和有效制止家庭暴力行为,对于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站在推进更高层次“平安连云港”建设的高度,将反对家庭暴力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性排查化解,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二、在工作措施上强化落实,逐步建立家庭暴力处置工作机制。规范处置家庭暴力警情是公安机关遵循关爱家庭、和谐社会的理念,服务群众、服务民生的全新载体,是促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提升人民警察亲民爱民形象的有力抓手。
2002年,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妇联等6家单位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见》,明确将家庭暴力报警纳入110出警工作范围,要求切实做好重点关注。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深入推进反对家庭暴力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健全完善家庭暴力处置工作机制。当前,要重点强化四个环节的工作:一要强化接处警流程。
要充分利用家庭暴力投诉举报网络,切实做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第一道关卡。对家庭暴力警情要按照优先接警、优先处警、优先救助的“三优先”原则,闻警而动、快速处理,控制事态、严防扩展。
对家庭暴力警情,民警在制止现行暴力行为的同时,要对家暴受害人采取相应的救助保护措施,并根据暴力的严重程度、作案工具、作案手段、施暴者情绪波动程度等情况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后续处理意见。二要强化调查取证。
要切实把握家庭暴力案件的特殊性,按照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综合采取录音、录像等多种形式,全面搜集固定家庭暴力现场证据,严防出现调解不成、处罚无据的被动局面。三要强化治安调解。要牢固确立“调解也是执法”的理念,对情节轻微的家庭暴力行为进行调解,进一步规范调解工作程序,建立调解工作标准,改进调解工作方法,提高调解工作效率,力争将事端化解在前期,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要强化查处打击。对实施家庭暴力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实施行政处罚;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责,坚决查处打击,特别是对现行案件要做到快侦快破,使施暴者受到应有的惩罚。
三、在处置方式上注重预防,全面组织实施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这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就是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部署实施家庭暴力告诫制度。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省妇联和省公安厅就已部署在部分县(市、区)开展家庭暴力告诫试点工作。
经过半年多的试点实践,证明实施这项制度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起到了良好的缓解作用。省公安厅及时与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妇联会商研究,并联合制定下发了《江苏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决定从现在起全面部署实施家庭暴力告诫制度。
这项制度充分运用行政指导手段,由公安机关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轻微家庭暴力行为,采取书面告诫的方式对当事人进行警告和训诫,以达到教育和震慑的双重效果。
在实施这项制度时,各地务必把握好三点:一是告诫要有度。要认真把握好家庭暴力告诫书(电子样式从ftp:/10.39.13.19/刑警支队一大队下载)发放范围和条件,真正领会告诫书发放的目的和意义,既要防止不讲原则、多发滥发,又要防止瞻前顾后、少发不发。
二是执法要到位。告诫过程就是对家庭暴力施暴者的教育过程,各地在贯彻执行中一定要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组织民警对施暴者进行当面告诫。如果施暴者逃避告诫,必要时可以采取邮寄或者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确保告诫到位。
三是程序要规范。建立家庭暴力告诫制度是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具体实践,是依法行政的有益探索。各地在贯彻执行中一定要严格按照规范执法的要求,做到严谨调查取证、严格审批流程、严密档案管理,确保告诫工作规范有序。
四、在工作模式上强化协作,不断提升反对家庭暴力工作的整体合力。反对家庭暴力、促进家庭平安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方面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工作中,各级公安机关要密切三个方面的协作:一要密切与妇联组织的协作。
要主动加强与各级妇联组织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健全报警投诉、联合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流通渠道,搭建联动平台,共享信息资源,形成分工负责、相互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要密切与检法部门的协作。对执行告诫制度存在异议的,要主动与检法部门沟通协调,严防以告诫代替行政或刑事处罚。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要主动邀请检法部门提前介入,正确运用法律武器打击犯罪。
三要密切警种部门的协作。公安派出所是实施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主体,社区民警要及时掌握辖区家庭暴力案事件情况,积极配合接处警民警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具体承担告诫制度的实施。相关警种部门在110接处警、案件侦办、纠纷调解等工作中发现的家庭暴力线索,要及时移交属地公安派出所,督促社区民警依法调查处理。
法制部门要对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实施工作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确保规范运作。市局及各县分局牵头部门要做好公安机关内部反对家庭暴力工作的联络协调,定期汇总梳理情况,研究应对处置措施,不断提升反对家庭暴力工作的整体战斗力。
同志们,反对家庭暴力、促进家庭平安是一项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的部署精神,全力做好反对家庭暴力、促进家庭平安工作,为新一轮“平安连云港”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我的发言完了,谢谢大家!(市妇联权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