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四人帮”毁灭的两位美女和一位天才:张志新、林昭、遇罗克
张志新(1930-1975),女,天津市人,出生于一个大学音乐教师家庭,父亲参加过辛亥革命。1951年,部队急需俄语翻译,张被保送到中国人民大学学习俄语。1952年提前毕业,在该校俄语系资料室工作,认识人大哲学系团委***曾真。1955年国庆,他们喜结连理。同年张加入中国***。1957年,他们夫妻同时被调往沈阳工作,均为中共辽宁省委机关干部,张任宣传部干事。
“***”期间,面对***、“***”集团的封建法西斯暴行,面对当时种种被扭曲的现象,张志新的内心中满怀疑云,深深忧虑,她在痛苦中探索答案。最终,她勇敢地挺身而出,公开阐明自己的观点,揭露和反对***、***一伙残害干部、篡党夺权的阴谋活动,竟被“***”及其在辽宁的死党一伙定为“现行反革命”,于1969年9月把她逮捕入狱,加倍地给她精神上、肉体上难以容忍的摧残和折磨,先是判处无期徒刑,后来又改为死刑。
1969年1月9日,张志新写下遗书,准备自杀。被发现后,严加监视,并召开批斗会,批判她“以死向党示威对抗运动”。法院下达的离婚判决书送到监狱时(她要求与丈夫分手,给他自由),张平静地说:“离不离婚,对我来说已没有什么意义了。”
在一次批斗会上,张志新烈士公开提出:“强迫自己把真理说成错误是不行的,让我投降办不到。人活着,就要光明正大,理直气壮,不能奴颜婢膝,低三下四。我不想奴役别人,也不许别人奴役自己。不要忘记自己是一个***员,不管出现什么情况,都要坚持正义,坚持真理,大公无私,光明磊落……”她就是这样在牢狱中、法庭上、刑场上,坚持真理,大义凛然,坚贞不屈。
1975年4月4日,长期遭受蹂躏、已被逼疯、大小便失禁的张志新,最终惨被“***”杀害。行刑前,审判人员怕她喊出“真理之声”,竟惨无人道地把她的喉管割断,可见心虚和残忍到极点。
1979年3月9日,辽宁省委常委认真听取了有关调查组的汇报。当时的省委第一***任仲夷同志说:“张志新案件是奇冤大案。她的死是非常惨的。张志新同志是一个很好的党员,她坚持真理,坚持党性,坚持斗争,宁死不屈。”“要号召党员、革命者向她学习。”
1979年3月31日,中共辽宁省委为张志新公开平反昭雪,追认她为革命烈士。4月4日是烈士殉难4周年的日子,省委宣传部在沈阳回龙岗革命公墓礼堂举行隆重的追悼大会。会场四周摆满花圈。烈士的母亲在墓碑上题词:“探求真理,贵在实践,忠骨毁灭,浩气长存。”
1979年6月5日,《光明日报》全力推出张志新大型系列报道,对张受到的酷刑先后描述为:
“第二天临刑前,张志新被秘密带到监狱管理人员的一个办公室。接着来了几个人,把她按倒在地,惨无人道地剥夺了她用语言表达真理的权利。”(《一份血写的报告》)
而她被杀害的主要原因是:“她(张志新)在充分肯定***同志的丰功伟绩的同时,情深意切、光明磊落地对自己的领袖的某些工作,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表达了她对自己的领袖的热爱和深厚的阶级感情。”(见上文)
“1975年4月4日,枪杀她之前,她被按在地上割气管。她呼喊挣扎,她痛苦至极,咬断了自己的舌头。”(《走向永生的足迹》)
在被割气管时,“张志新剧痛难忍,奋力呼喊,很快就喊不出声音来了。这时,一个女管教员,听着,惨不忍闻,看着。惨不忍睹,惨叫一声,昏厥在地,随即被拖了出去”。(《她是名副其实的强者》)
2005年,广州《南方人物周刊》报道张志新,用的题目是《死神也不能夺去的勇气和美丽》。据张的妹妹回忆说,张在家人心目中几近完人,貌美、多才、勤奋,有着洞察世界的清晰头脑。在张家7个兄妹中,“父母是最欣赏姐姐的。”可就是这样一个美丽、聪颖的生命,因为坚持真理,因为敢于说真话,竟惨遭反动派的毒手。
博主小语:她无私无畏地冲破禁区,喊出了千万***员的心声。可是,这位坚持真理的勇士却被戴上镣铐,遭到囚禁。在狱中,两千多个白昼和黑夜里,她忍受着惨无人道的凌辱和殴打,经历了儿女、家庭生离死别的种种考验,但她依然慷慨陈词、快言快语,最后被残酷地割破喉管,押赴刑场,为真理而献身。